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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环境

发布日期: 2015- 01- 12 09 : 20 浏览次数: 字体:[ ]

大气环境


概况 顺利完成乐成和柳市两个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的改造升级, 2013年乐清市乐成和柳市镇环境空气污染物年平均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1996)二级标准;雁荡山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均符合一级标准;全市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均为可吸入颗粒物,空气污染的类型为煤烟和汽车尾气并重型。酸雨污染依然严重。


城市环境空气 根据污染指数分级,2013年度乐清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一级标准的有129天,占总监测天数的42.0%;达到二级标准的161天,占总监测天数的52.5%;达到三级标准的17天,占总监测天数的5.5%。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4.5%,低于2012年的97.7%。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乐清市区、柳市、雁荡主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年均值较2012年均有所上升。

2013年度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浓度情况如下:

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范围为0.0100.021mg/m3,都达到功能区标准。乐清市区、柳市、雁荡三个站位,柳市站位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最高,比2012年略有上升。见图2-1

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范围为0.0150.035mg/m3,都达到功能区标准,其中柳市年平均浓度最高,雁荡山最低,乐清市区比2012年有一定幅度的上升。见图2-2

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范围为0.0460.080mg/m3,乐成、柳市和雁荡山三个站位都达到功能区标准,其中柳市年平均浓度最高,雁荡山最低。与2012年比,三个站位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均有上升。见图2-3

PM2.5浓度 20131028日,乐清市正式开始通过浙江省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发布平台,向社会发布PM2.5等环境空气质量指数。2013812月,乐清市PM2.5日平均浓度范围为0.0040.227mg/m3,年平均浓度为0.046mg/m3PM2.5有效监测天数151天,其中监测为优良天数124天,占82.1%,轻度污染为23天,占15.2%,中度污染为2天,占1.3%,重度污染为2天,占1.3%,严重污染为0天。


降水 全市设一个降水测点,位于市环保局楼顶。2013年降水样品57个,其中酸雨样品为51个,降水的pH值范围为3.996.28,酸雨率为89.5%,酸雨率较2012年的97.6%有所降低。根据“两控区”酸雨污染评价标准进行评价,乐清市属重酸雨区。酸雨率居高不下与更大范围内(不仅限于乐清市域内)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酸性污染物排放、南方土壤地理环境以及气候等多种因素有关。


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2013年,全市工业企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0420吨,比上年减少26%;工业氮氧化物排放量为27797吨,比上年减少23%;工业烟()尘排放量为8154吨,比上年减少9.3%


燃煤废气治理 2013年,浙能温州电厂、温州特鲁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浙能乐清电厂共投资64363万元用于燃煤锅炉废气的治理,全部发电机组均已按要求进行低氮燃烧+SCR脱硝改造。全市淘汰20台燃煤小锅炉,淘汰锅炉能力总共43.15蒸吨每小时;将大荆52家涉及冲天炉生产的铸造企业,整合兼并为1110吨冲天炉企业和10家中频炉企业,其中有7家中频炉企业已经通过整治验收。


工业有机废气治理 出台试点治理方案,7家重点有机废气治理对象,有3家完成整治验收,4家搬迁至外省或关停。


餐饮油烟治理 确定全市190家治理对象,完成63家餐饮企业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和10家大型餐饮企业在线监控系统安装。


机动车排气防治 1030日,全市两个监测点已开始双怠法检测。建立了机动车排气定期抽检制度,超标机动车未在限期内维修合格的,不得上路行驶。810日开始申领机动车环保标志,全年全市已申领机动车环保标志106192个,淘汰黄标车1594,建成49个公共自行车站点,投入1250辆自行车,基本建成公共自行车网络。


扬尘污染防治 开展了建筑施工场地、道路运输、道路保洁等扬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印发了《乐清市建筑垃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运输车安装行驶与装卸记录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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