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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整治与管理

发布日期: 2015- 01- 12 09 : 20 浏览次数: 字体:[ ]

环境整治与管理


污染减排 2013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比上年分别削减3.06%3.36%6.09%9.78%,圆满完成了温州市下达的年度任务,污染减排工作在温州“三区两市”排名中居首位。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开展排污权初始化申报核定工作,共核定企业198家,完成36家企业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试点的使用费征收工作,征收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34万元。积极推行企业刷卡排污,制定了实施方案,并对两家省控以上废水重点监控企业进行试点,完成了刷卡排污系统建设。

环保产业园区建设 为提速提效建成省级环保示范园区,按照“边推边批边建”的总方针,采取虚拟审批,部门交叉联动办理各项审批手续,切实为园区建设提速提效。2013年市环保产业园区建设实际完成投资额5.62亿元,超年度任务113%以上。市环保产业园区自20134月开工建设以来,22家企业已按计划进场施工,已基本完成全部工程桩(7000余个)、2400余米基坑围护桩(围护桩约24000个),企业地下室已全部开挖,部分已完成地下室底板浇筑,总工程量完成过半。同时各配套中心(废水处理中心、应急中心、集中供热中心、危化品中心、退镀中心、职工食堂等)均已启动建设,特别是废水处理中心,按照BOO模式进行建设,至年底,该中心土建工程基本完工。


行政许可 全面开展建设项目提前环保审批和验收提前介入服务,全年全局参加审批、验收项目现场咨询服务及送件下乡等便民活动的共有700多人次。对重大项目实行保姆式动态跟踪服务制度,按绿色通道要求,以最快的速度限时办结。简化审批程序,改三级联审审批制度为二级联审审批制度,并对行政审批窗口充分授权,使窗口能直接审批的事项达到95%以上。全年审批项目407个,出具了45个项目的模拟审批意见(位居市行政服务中心各窗口之首),暂缓或否决审批重污染、高消耗、低效益、不符合环境功能区要求及选址不合理的项目26个,验收(包括预验收)项目149个。对重点排污企业实施排污许可证规范化管理,核发排污许可证127个。


环境执法 2013年,开展环境执法现场监督检查8460次,出动人员2.36万人次,并全面规范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定量标准,依法立案查处425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案件425件,罚款总额达1375万元。2013年,市环保局与市公安部门联动,通过联合执法,对非法酸洗、非法电镀等窝点进行打击取缔,全年联动执法查处案件44件,行政拘留46人,刑事拘留46人,严厉打击了环保违法犯罪行为。

环境信访 2013年,市环保局推出全局值班出动制度,提高夜间、节假日举报投诉的处置力度,及时出动处理信访举报,解决信访矛盾。落实环境信访的回访跟踪和督办制度,对重点信访件开展回访督办,确保查处到位。全年共受理投诉1091件,比上年同期下降了19.5%2013年共收到涉及环保的人大、政协提议案14件,其中主办6件、协办8件,并以面商会形式积极办理提议案,市环保局被市人大评为“2013年度建议办理先进单位”,被政协评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承办先进单位”。


排污费征收 全面实施运用排污申报、收费软件进行申报、核定和征收排污费,全年排污申报户数1120户,完成排污费征收1224家次,征收金额1485万元。


环境信用、清洁生产 认真开展年度企业环境行为信息评价工作,对辖区235家重点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价,评定绿色企20家、蓝色企业42家、黄色企业150家、红色企业16家、黑色企业7家。严格落实绿色信贷政策,上报企业环境信息共544条。确定乐清市清洁生产审核企业42家(其中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10家),已经审核验收22家,省绿色企业审核验收1家。


宣传教育 开展环保宣传扩面提质行动,全年共投入生态环保宣传资金120多万元,充分整合各种资源,开展各类环境主题活动20余次,与《乐清日报》、乐清电视台、乐清广播电台建立长期合作,全年报道有关生态环保信息达300余条。完善舆情监控回应机制,做好舆情引导和媒体应对工作,开通了“绿色乐清”官方微博。加强环境教育培训,强化公众参与机制,举办了10次环境民主恳谈会,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系列创建,增强了全民的生态环保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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