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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管理

发布日期: 2015- 01- 12 09 : 22 浏览次数: 字体:[ ]

 

概况 2013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新增单位606个,净增人数4474人,累计达2472个单位,共计有66938名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中1529个非公企业单位33236名职工,占比50%,乐清非公企业住房公积金建制工作走在全省前列。2013年住房公积金归集7.92亿元,年末累计归集余额28.96亿元;全年住房公积金提取3.94亿元。全年住房公积金个贷发放金额为6.11亿元,年末累计个贷余额为17.40亿元,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充足率5%,贷款逾期率为万分之0.22。全年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4426.52万元,累计有9781.68万元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可用于全市廉租住房补贴和廉租住房建设。2013年,乐清住房公积金中心继续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省级巾帼文明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省一级档案达标管理、省级示范化数字档案室等荣誉称号,成功创建了温州市级青年文明号。

 

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

2013年,市政府召开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会议,调整了乐清市推进非公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并将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首次列入市直单位对镇(街道)考绩法重点考核项目之一。加强与受托银行之间的合作关系,实行中层干部挂钩联系银行、银行与镇(街道)挂钩联系制度,建立受托银行“存扩挂钩”考核机制,盘活自身资金,存款资金向考核优秀银行倾斜。推进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首先推进大中型企业、拟上市企业、明星企业等重点企业扩面,继续实施非公企业职工租房租金提取住房公积金、二手房(一站式)住房公积金贷款、外来职工离职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五年限制等业务,出台了按月内转还贷新业务、集体建设用地上个人购建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试点等一系列便民惠民举措,并将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列入“活力和谐企业”、“劳动关系型企业”、“法治乐清”十佳企业、“十佳雁荡杯企业和明星企业”和“2013乐清市功勋企业十佳雁荡杯企业和明星企业”等各类评选标准之一。

 

提升住房公积金整体形象 乐清住房公积金中心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大力推进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实施设立公交站牌“便民提升”工程,经多方协调沟通,20131220日,乐清城市公交在住房公积金单位所在地开通了公交首末班车始发站。该公交站点有3条公交路线经过,这3条公交线路途径98个站点,可辐射乐清市中心城区和非公企业聚集最多的经济开发区,方便了市中心城区及各镇(街道)职工前来办理业务。开展住房公积金“进企业、镇(街道)、广场”现场办理活动,为群众和职工提供政策咨询、现场办理业务、普及住房公积金知识等服务,推进了住房公积金的建制工作。同时,还努力通过乐清市政务信息公开网、乐清住房公积金网、乐清平安信息传媒联播网、乐清电视台、乐清广播电台和乐清日报社等媒介的宣传,提高了乐清住房公积金中心的整体形象。

 

防范住房公积金风险管理 强化资金风险管理。以科学规范管理、防范资金风险、确保安全运行为目标,完善内控制度,确保会计核算准确安全。规范业务安全管理。着力提升服务,进一步健全了业务管理制度,做好提取工作,加强贷款资料的审查,重视贷款楼盘的风险管理,确保贷款质量。严格内外审计监督管理。开展内审工作,建立贷款内审制—接受天平会计师事务所对全市2012年度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进行现场审计,同时还接受了省财政厅的财务检查,并对反馈的审计意见及时予以整改。

 

强化住房公积金队伍建设 2013年,乐清住房公积金中心结合“六型机关”创建、“千名干部破难攻坚促发展”活动、民主评议活动、廉政文化进机关等主题实践活动,加强内部管理,抓好自身队伍建设。抓“窗口”建设,推出“窗口”工作人员“手机集中保管”制度,在业务办事大厅设立了“手机集中存放柜”,上班时间将“窗口”工作人员手机放置到柜子里,使窗口工作人员全身心投入工作。拓宽服务方式,利用网络电子平台,加强与群众的交流沟通;增设了办事浏览自动服务机,为办事职工提供快捷咨询服务;在业务大厅放置了复印机,为办事职工提供免费服务。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及公证费承担等2项收费项目,由原贷款职工部分支付改为乐清住房公积金中心全额支付,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零收费。抓党风廉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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