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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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继续扩面 2013年,全市净增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人数分别为29607人、83839人、10084人、10241人、10551人,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数。全市累计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34.25万人,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7.74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95.68万人。
拓展社保政策 加强对养老保障历史遗留问题的调查研究,一年来相继解决了集体事业人员、农科(机)员、农电工等人群的养老保障历史遗留问题。扩大工伤、生育社保政策范围,出台了全市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及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参加生育保险的相关政策,依法保障机关事业工作人员享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
提高社保待遇 2013年,企业职工月人均养老金增至2082元,比上年增加241元;失业保险金标准从812元/月调整至917元/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日均最高使用限额从1000元调整至2000元,月均最高使用限额从3000元调整至5000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年住院最高支付限额从8.5万元调整至10万元,普通门诊补偿比例从40%调整至50%。
医保“一卡通”工程 截止2013年底,全市累计采集“社会保障·市民卡”个人信息85万人,共制发卡84.64万张;扎实做好医保“一卡通”后续工作,努力实现职工医疗保险省内异地直接结算;成立了市民卡服务有限公司,努力探索“一卡多用,一卡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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