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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

发布日期: 2015- 01- 12 10 : 09 浏览次数: 字体:[ ]

义务教育


概况 2013年全市有小学89所,在校生10.08万人,611周岁初等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入学率、在校生巩固率、升初中比例均为100%;有初中65所(不包括文星中学、外国语学校、体校等设有高中部的学校),在校生4.04万人,1214周岁初级中等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入学率99.62%,在校生巩固率99.99%


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市创建 市政府制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义务教育均衡情况调研及专项工作检查等相继组织开展。针对调研、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教育行政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提出思路,努力整改。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市创建工作,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城乡学校差距进一步缩小。至2013年底,全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已全部达到省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标准要求。


“阳光招生” 市政府制订了《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并积极予以实施,“阳光招生”各项要求得到落实。招生方案、事业计划等事项通过媒体予以公布,全市公办初中、小学施教区范围首次以网络形式进行公布。根据“零择校”目标以及“分期分批报名,超额摇号抽签”的招生办法,丹霞路小学、建设路小学、大荆一小、大荆一中、柳市实验中学等15所公办热门学校采取了电脑摇号(或抽签)的形式招收新生,群众反响良好。


新居民子女入学工作 多渠道分类解决新居民子女入学问题,对市政府引进人才的子女,经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审核,在全市优质公办学校进行统筹安排,全年共安排28人;对高积分新居民的子女,经市新居民服务管理局遴选和公示,在优质公办学校进行安排,全年共安排47人;对其他符合相关政策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全部予以招收。此外,不断挖掘扩大公办初中、小学招生容量,部分不符合政策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入学问题也得到较好解决。2013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新居民子女入学47809人,其中符合政策条件的26699人,符合政策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入学率100%,新居民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占91.13%


特殊教育 继续加大对市特殊教育学校的政策扶持力度,智障儿童少年确保全部入学;努力建好市随班就读资源中心,大荆镇六小、北白象镇二小两个资源教室相继建成使用,“三残”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得到更好开展;全面启动“送教上门”工作,对51位已领证的残疾儿童少年实施21次的个别化教育,尚未失去学习能力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得到确保。2013年“三残”适龄儿童入学率100%


留守儿童及贫困生、学困生教育工作 基本完成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共8633名留守儿童的摸底、建档工作;深入开展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除开展常规的捐资助学活动外,2013年还特别对贫困单亲家庭儿童进行了资助,共资助此类中小学生20人,资助金额6万余元;切实抓好学困生教育工作,中雁学校以及雁湖学校、乐成公立寄宿学校分别在温州市、乐清市质量分析会上作了典型发言。


义务教育课程改革 开展深化课程改革疑难问题调研工作,一年来,对大荆二小、柳市六小等20多所学校进行了调研;开展选修课程、校本课程建设研讨工作,“乐清市学校课程、地方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规范实施推进现场会”等相关研讨会议相继召开。


关注课堂教学 进课堂听随堂课“成为常态,特别是市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领导和全体机关干部、学区负责人、校长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坚持进课堂听随堂课,及时了解掌握教师课堂教学和学生课堂学习情况。启动实施"课堂变革方案”,并确定了9所试点学校,组织召开课堂变革讨论会,并初步尝试“翻转课堂”教学实验。


中小学“减负增效” 建立健全“减负”月查月报制度,深入开展“减负”暗访工作,市教育行政部门对虹桥一小、二小、三小和柳市一小、二小、三小等学校进行了学生午间和课间作息情况的暗访,发现问题,要求学校做好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


“小班化”教育 根据生源实际,“小班化”教育发展重点由城镇优质小学转向农村广大学校,从仅面向小学逐步转向以初中为主。完成了21所“小班化”教育试点学校的考核工作。同时,相继展开了“小班化”试点(实验)校教师赛课、首届“小班化”教育教学论文评比等活动,全市“小班化”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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