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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发布日期: 2015- 01- 12 10 : 29 浏览次数: 字体:[ ]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市级公立医院改革 继续推行“以考代补”制度,全年安排了2000万元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专项资金和300万元医学人才奖励资金。深入实施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加强药品采购管理,严格执行省药品集中采购中标结果和销售价格;加强临床合理用药管理,推行“一月一通报、一月一分析、一月一约谈”工作机制,引导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合理用药。同时,督促各医疗单位对抗菌药物使用实行跟踪监控,每月公布使用数量;2013年已停用泮托拉唑等超常或不合理使用的药品20种,还将抗菌药物品规从原来的190种控制为现在的48种。


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适当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比例,将基础性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按55的比例进行分配。将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延伸到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一步规范基层医务人员诊疗行为,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价廉的医疗服务。2013年,白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芙蓉镇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顺利创成温州市二级乙等水平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白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功创成省示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盐盆街道等4家社区服务中心顺利创成省级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截至2013年年底,全市有省级示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省级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家,省级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率达70.5%。同时,创成温州市示范化农村新社区卫生服务站25家。


科学整合医疗资源 积极推进市级医疗资源的科学整合,启动了市人民医院儿科与市妇幼保健院资源整合工作,在市妇幼保健院建立“乐清市人民医院妇女儿童院区”;市五医顺利接入温州市中心医院影像诊断中心,大大提高了市五医影像诊断质量。积极实施“双下沉双提升”计划,完成了由市二医整体托管芙蓉镇卫生院的试点工作,建立了市二医芙蓉分院;由市三医整体托管柳市中心卫生院湖头分院,建立了市三医湖头分院。同时依托市二医医疗卫生资源建立的乐清东片区医学临床检验中心已投入使用,检验及时率为100%,准确率达100%


优化医疗服务 市人民医院增设了内镜中心和康复医学科病房,还完成了自助服务系统建设并投入使用;市三医被省卫生厅授予“省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单位,还建立了北京同仁医院眼科远程会诊中心;市五医投资500万元建立了血透科。依托市中医院建立了市中医院中药配送中心投入使用,在28家未设置中药房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了“虚拟药房”,市中医院医生定期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坐诊,实现了全市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全覆盖。市人民医院26个病区全部开展了优质护理病房建设,神经内科病区被确定为浙江省第一批优质护理示范病区。积极探索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市二医建立了乐清市首个医院管理理事会。卫生信息化工作顺利推进,全市98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用终端设备服务范围覆盖率达100%,全市城乡居民常住人口标准化电子健康档案和6家市级公立医院诊疗数据100%上传温州市卫生信息平台,6家市级公立医院成功接入温州市联合预约诊疗平台。另外,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名中医评选活动,评选出乐清市名中医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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