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86/2015-136603
  • 组配分类:
  • 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
  • 市供电局
  • 成文日期:
  • 2015-01-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乐清市供电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乐清市供电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 2015- 01- 14 11 : 24 浏览次数: 字体:[ ]

 (2014年12月31日) 

  2014年,我局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府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并逐步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对我局2014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落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班子不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并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结合电力部门的实际,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严肃性,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工作水平的提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将政府信息工作职责纳入专职绩效管理范畴,落实专人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网上填报,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畅通性、及时性。同时严格根据主动公开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 

  加强制度完善,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部署。及时学习国家、电监会和市委市政府三个层面关于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精神,提高各级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和供电企业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推进工作开展。根据行业特点,将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科室及直属生产单位,加强科室部门之间信息的及时传递,确保信息收集的全面性和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有效性。 

  深化日常管理,强化企务公开。作为企务信息公开的平台,我局高度重视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窗口建设,加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载体,加强信息公开的力度。在每季末,按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要求,按照我局信息公开的实际情况,填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季报单》。严格按要求对局发各类公文进行审核和归类,实行每季整理、每季末填报《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表》,并正确注明不公开的理由和原因,确保该公开的及时公开,不公开的理由明确。严格规范信息的索取号、“描述”和归类,做到“应公开的一律公开、不该公开的一律不公开”,确保无发生涉密事件。 

  严格审核环节,做好保密审查。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根据《乐清市供电局供电企业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和《乐清市供电局供电企业信息公开操作手册》,对公开信息进行审查,做到“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 

  加强主动公开,抓好依申请公开管理。始终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尽可能最大限度地将电力方面的法律、法规、新闻动态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对外公布。但介于企业保密相关规定,不便公开或公众需求量很少的信息资料,只能通过依申请公开这一方式公布。市民可在网上填妥信息公开申请表直接发送,我们根据市民需求提供相应信息资料。 

  2014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量为190条,其中属于文件的22个,属于停电通知67条,其他政务动态的67条。另,全年累计发文166个,其中无需公众知晓或参与、纯内部事务的文件144个。 

  加强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依申请信息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和答复程序,按照市政府办公室相关要求,规范相关程序。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为0条,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为1条,无政府公开的收费或减免情况;无举报、投诉和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今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数量相比上一年度有所增加,而且将我局政务动态公开到信息网上,让广大市局能够第一时间了解电力发展情况,更好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网上填报内容还不够规范等。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结合社会和企业发展具体形势,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工作力度,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办法、丰富公开形式,做好对政府门户网站的维护、更新和答复工作,不断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进步,积极服务于乐清地方经济繁荣和发展。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