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1/2015-136663
  • 组配分类:
  • 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5-01-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15- 01- 19 11 : 34 浏览次数: 字体:[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4年,本办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领导,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取得了一些进展和成效。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单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及时部署年度工作任务,加大工作沟通和协调推动力度,指导和督查全市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同时,要求全市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为进一步拓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渠道,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

  二是认真实施工作制度。根据《条例》和市政府工作要求,目前,已建立和实施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市府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主动信息发布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机制进行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同时,实行季报通报制度,结合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上报的季报单和目录备案表,将每季度信息工作开展情况予以通报,全年共印发通报4期。此外,还对重点政府信息发布单位开展专题督查,经常上网进行检查,通过电子政务平台、QQ群等载体发布信息、解答疑问等形式,及时指导督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及时、规范公开政府信息。为了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根据《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工作方案》和《乐

  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乐政办发〔2014〕45号)有关规定,就进一步加强政策文件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规定和要求。另外,我们还指导督促各政府信息发布单位妥善地处理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

  2014年,本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2条。其中,政策文件173个,规范性文件35个,行政复议决定书24个。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2014年,本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信息、政策文件、人事信息、规划计划、依法行政、工作信息、应急管理等七大类。

  (三)公开主要形式

  在“中国乐清”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网页,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为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提供了连接标识和信息加载模板。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本办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其中现场提出申请1件,网上申请2件,以快递信函形式提出申请2件;申请政府信息全部公开的1件,不公开的2件,申请政府信息不属于本办信息公开范围的2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本办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本办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2014年本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问题

  个别政府信息未能及时在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网页上更新和发布。

  (二)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质量。根据《条例》的要求,督促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在切实抓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及时向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加载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努力实现“应公开的一律及时公开,不应公开的一律不公开”。

  三是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受理流程,促进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完善依申请公开处理工作规程,尽量避免因受理程序不规范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201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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