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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15- 01- 04 14 : 20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2013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3年,在中共乐清市委的领导下,我们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权。一年来,共举行常委会会议7次、主任会议13次,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17个,作出决议决定6个,开展执法检查3次,组织代表视察42次,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0人次。同时,坚持改革和创新,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探索协商民主在基层的实现形式,使“人民听证”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

(一)继续发展完善“人民听证”制度。

2013年,我们继续坚持对“人民听证”的探索和实践,并且把强调协商民主、更广泛的民众参与作为它的新要求。

关于河道及河道整治的“人民听证”。调研时间长达三个月,参与人员170多人次。427日举行了一天的会议,200多人参加,5个部门作报告,8位常委会督办委员发表调研意见,代表们就治河的有关政策、举措、问题、矛盾与政府副市长及部门局长进行了3个多小时的对话。就在这次会议上,三位局长就河道的污染问题表示公开的道歉。人大对此种敢于负责任的态度表示赞赏。会后,我们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将市河道整治办、水利局、市政园林局、环保局、农业局(林业局)、住建局等部门与河道整治相关的工作职责以及2013年工作计划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但是由于各种原因,相关内容还未公布。

关于食品安全的“人民听证”。除了对食品安全“一法两规”进行一般性执法检查外,重点先后检查了10个镇街和8个市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视察了27个食品安全问题点,实地检查了加工作坊、农业基地、农贸市场、蔬菜批发市场、集市超市、饮食摊店等30多个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了食品安全问卷调查,广泛征求社会意见。627日,我们召开了“人民听证”会议,在观看视频专题片和公布社会调查结果后,13位代表向人大和政府部门提出询问。代表的询问有依有据,发言质量高,切中要害。整个会风也很接地气,敢于直面问题,少了空话、套话,多了对问题的思考,让政府与各界有了沟通的渠道,“把我的困难告诉你,把我的制约也告诉你”。政府怎么做,老百姓怎么做,有了个协商,大家都明确了责任。

关于城乡清洁的“人民听证”。人大代表以及部分市民对17个镇街进行了14次调研视察。829日,我们召开了城乡清洁“人民听证”会议,会议以视频的形式,将乐清的垃圾围城现状展现在近200名与会者面前。随后8位常委会督办委员发表调研意见,9位人大代表、4位市民就垃圾处理、路面保洁、道路开挖、饮用水水源、人大的监督职能等问题向相关部门和人大常委会现场发问,6个部门进行了表态性发言,并一一解答代表和市民的提问。常委会在综合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有关社会参与和长效管理、部门联动、加大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完善和增加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垃圾分类等5条审议意见,尔后又开展了多种形式的视察监督。

关于治堵和“四小车”整治的“人民听证”。常委会于3月份组成专门调研组,到17个镇街和相关部门展开调研,历时6个月,制作了视频专题片,收集了90条建议和意见,并召开了部门对接交办会。1031日,召开了“人民听证”会议,5位常委会督办委员分别围绕治堵总体情况、“四小车”问题、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公交、城管等方面问题发表了调研意见,并向有关部门提出了询问,会议也安排了代表与部门的对话。交通、公安等部门对代表提出的104国道虹桥过境段的通车时间、翁垟交警中队的设置等问题给予了明确的回答。13个重点部门向会议印发了书面报告,市政府及市治堵办、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市政园林局等向会议作了表态性发言,把交通拥堵和“四小车”整治的困难问题都摆到了桌面上,会议形成了治堵必须先治乱的共识,强调治堵政府有责任,市民同样有责任,政府与社会两头都要积极努力,合力建立良好交通秩序。

通过一年来的实践,我们对社会主义的民主和法治、对做好新时期的人大及“人民听证”工作、对中央关于逐步实现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的转变等重大思想和理念也有了更加深切的体会。一是所选的监督议题既要符合上级精神,又要从乐清的实际出发,从社会中来,到社会中去,且是关系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乐清长远发展的。二是人民群众及代表始终是“人民听证”的主体。这四次活动得到了广大市民和代表的有力支持,包括几个社会团体,前后共有8300多人次参与,代表在其中发挥了骨干的作用。三是对情况的了解一定要深透,导向性的意见一定要明确,而且有依有据,经得起检验。四是必须形成共识,产生制约力。“人民听证”要制度化,整个过程须环环相扣,能让提出的目标、措施公开透明化地运行。

(二)履行人大职责,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市半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关注企业发展,组织了为期一个半月的工业企业外迁情况课题调研,形成了专门报告。组织开展农业“两区”建设视察和基层供销社服务“三农”工作、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畜牧养殖业发展情况调研。对104国道虹桥段过境公路改线、乐虹平原二期防洪、市中心区胜利塘河改造、市中心区滞洪区、医院迁扩建工程等项目组织了相关视察。

审查监督财政预决算。依法审议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市级财政决算报告,督促政府增强财政预算的科学性和约束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挥审计作用,支持审计部门对市本级政府性债务、政府投资项目、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等进行重点审计。继续公开审计工作报告(摘要)。继续推进部门预算公开,提交人代会审查的部门预算扩大到30家,并在网上公开。重视政府债务管理,认真审查市国投公司债券资金发行及使用方案。

助推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组织视察柳市垃圾焚烧发电厂、电镀基地和城乡绿化工作。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工作情况报告,开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下山和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情况视察调研活动。组织开展文化遗产(文物)保护、民间信仰场所管理等工作调研。

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审议市政府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法院执行工作、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报告,支持“两院”公正司法,切实维护公平正义。认真开展老年法执法检查。重视普法宣传工作,组织代表视察、监督法院执行工作,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坚持主任接访、批办和跟踪督办制度,不断突出信访办理实效。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275件,接待来访92375人次。继续实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对40件政府报送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

(三)加强领导,加强代表档案管理,着力发挥代表作用。

常委会加强领导,注重创新,着力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和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议案、建议的督办方式又有了新的变化。26件列入“人民听证”的议案,实行“一委员一议案”,由常委会组成人员领头督办,督办的内容和牵头人向社会公布。完善建议办理制度,严格落实督办责任,定期通报办理进度,并在常委会会议上进行专题审议。继续开展代表建议办理评议活动。十五届市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议案、建议248件,已经办结84件(办结率33.87%),正在办理未完结的124件(有些是部分内容未办结、有些是内容落实需要一个较长过程),明确政策不允许的31件,内容过于脱离实际不能办理的9件。

探索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制度,加快省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设。代表参加人大活动及发言情况都认真记录,存入代表履职档案。开展代表述职活动,安排温州市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向原选区报告工作。组织开展了社会力量参与治水的仙溪实践,发挥代表在治水中的作用。推进代表工作室全覆盖。

加大代表培训培养力度,拓宽代表参与渠道。全年培训代表361人次。组织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142人次,参加专项调研、专题视察、机关评议以及部门其他活动800多人次。

四、重视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坚持市委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更加注重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常委会领导带头深入基层,重视调查研究,注重将调研活动与监督工作有机结合,着力发挥调研成果的作用,积极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工作开展。重视“借脑引智”,聘请财经专业人员组成专家小组,为监督工作服务。

加强人大宣传信息工作,依托人大网站、乐清日报等平台,及时公开常委会活动情况,提高人大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注重理论学习和理论研究。加强对镇、街道人大工作的指导和联系,开展街道人大规范化建设,配齐街道人大工委委员,着力提高基层人大的工作水平。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对社会主义的民主和法制的学习,对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改革创新的许多重大的思想和理论的学习,需要进一步加强。对现行体制架构下人大的工作,以及新形势下“人民听证”的进一步发展,还需积极、谨慎地去探索,去实践。

 

二、2014年的目标和任务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对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作出了新的重要部署,新的形势对人大工作和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14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发挥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建设“实力乐清、魅力乐清、和谐乐清”作出积极贡献。根据这一指导思想,今年常委会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提高新形势下对人大及“人民听证”工作的认识。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为我们进一步做好人大及其“人民听证”工作提供了新的动力和思想武器。我们认为在利益日益多元的当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构建利益表达与博弈机制,实现各方利益的大体平衡,也是我们乐清面临的必须要做好的一个重大课题。我们要继续完善“人民听证”制度,认真研究并重视发挥社会组织和民间组织作用,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畅通利益表达渠道,加强人大制度运行的研究。

(二)重视法治建设,提高法制水平。

认真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大力推进“法治乐清”建设。加强对“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监督,加强对代表法律知识、法律意识的培训。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加强对被任命人员的日常监督。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加强人大信访工作,认真督办涉法涉诉信访件,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正常的社会秩序。

(三)围绕中心,强化监督刚性。

强化对计划预算的监督,进一步加强财政预决算审查,听取和审议预算、决算、审计等方面工作报告,发挥专门力量和专家力量,加大审查力度。关注对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的落实。探索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监督的方式方法,制定市级部门预算监督办法,加强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监督。部门预算公开度要扩大,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监督要加强。强化对重点工程、城乡绿化、治河经费以及重大工程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去年列入“人民听证”的4项工作要继续深化,继续作为2014年度“人民听证”的议题。

(四)继续加强代表培训和代表履职档案建设。

坚持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代表工作室要更加规范、健全,与代表履职、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与“人民听证”相配套。继续加强代表的培训。进一步加强代表履职档案制度建设,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对待,我们也希望各位代表做好配合。履职档案要作为下一次代表选举的重要依据。加强省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设,除了因知识、技能等因素外,全体代表都要学会并熟练掌握。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要推广,代表考核考评机制还要坚持。继续加强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督办的方式要研究,适时组织对办理不满意案例的调查。

(五)强化自身建设,提高履职的质量和水平。

坚持党的领导,自觉为巩固和维护党的执政地位和领导权威服务。按照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认真参加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认真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检查问题,自我对照,不搞特殊,不谋特权,不摆排场,严谨务实,心系群众。

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坚持联系代表、联系基层、联系群众制度,坚持带着问题问计于民的做法,加强与镇、街道的工作联系,进一步提高全市人大工作水平。推进人大工作公开化,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加强人大机关建设,使人大机关成为服务群众、温暖人心、凝聚民意的良好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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