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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乐清农村居民收支情况分析

发布日期: 2015- 01- 04 14 : 58 浏览次数: 字体:[ ]

 

据农村居民家庭抽样调查,2013年乐清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9094元,比上年增长9.4%

 

农村居民收入继续增长

(一)工资性收入是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农村居民的工资性收入主要来自在各类企业单位从业和在当地或外出地从事其他各种劳务活动所获得的收入。2013年乐清市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纯收入7610元,比上年增长11.2%,占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39.9%,成为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劳动收入是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的主要来源,由于各地普遍存在“用工荒”,“招人难”等现象,用工方普遍上调劳动报酬,同时许多企业单位在招工过程中都放宽了对用工人员的年龄、文化水平、性别等方面的要求,这有利于农村居民就业,从而增加了农村居民的工资性收入。

(二)家庭经营纯收入增长速度放缓。2013年乐清市农村居民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6798元,比上年增长4.5%,增幅较上年下降7.5个百分点,滑落明显。主要原因是:第一产业的原材料普遍上涨,包括农资、农肥等材料也都大幅上涨,压缩了经营利润,导致收入的递减;第二、三产业受宏观经济环境低迷、增长乏力的影响,农村居民家庭从事二三产业的经营收入渠道变得狭窄,缺乏增收的必要基础和条件,同时农户从事二、三产业因经营生产方式规模不大、经济效益偏低、面向市场扩大生产障碍较多和资金及其他条件等不利因素的影响,致使农村居民家庭经营的增收面临更大的困难。

(三)非经营性收入增长呈现多样化。2013年乐清市农村居民人均非经营性收入4686元,比上年增长14.3%。其中人均财产性收入2554元,比上年增长14.9%,原因是农村居民在利息、红利、房租等方面收入不断提高,其他投资项目逐渐丰富;人均转移性收入2132元,比上年增长13.6%,持续增长的主要因素是农村社会保障的覆盖面不断扩大,农村领取养老金的人数不断增加,保障水平也不断提高,社会救济和补助的力度也逐步增大,同时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更加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愈加健全,报销比例逐步提高,最大限度地减轻了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从而间接增加了农村居民转移性纯收入的增长。

农村居民消费支出增长有所加快

据城乡居民抽样调查,2013年乐清市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2283元,比上年增长10.3%,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消费支出分八大类看,呈现增幅不一的态势。

(一)食品支出、文化教育娱乐用品及服务支出、医疗保健支出持续增长。2013年乐清市农村居民人均食品支出5219元,比上年增长10.1%,增幅比上年提高2.9个百分点,恩格尔系数为42.5%,主要是在外饮食支出增加,消费方式呈现多元化,膳食结构进一步改善;人均文化教育、娱乐用品及服务支出1411元,比上年增长12.1%,增幅比上年提高了14.6个百分点;人均医疗保健支出1456元,比上年增长9.3%,增幅比上年提高了1.2个百分点。

(二)居住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幅较上年明显回落。2013年乐清市农村居民人均居住支出1770元,比上年增长13.5%,增幅比上年回落了25.6个百分点;人均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71元,比上年增长35.4%,增幅比上年回落了27.5个百分点。

(三)衣着支出、交通通讯支出和家庭设备用品支出平稳增长。2013年乐清市农村居民人均家庭设备用品支出632元,比上年增长6.0%;人均衣着支出623元,比上年增长5.4%;人均交通通讯支出801元,比上年增长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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