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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工作

发布日期: 2015- 01- 04 15 : 43 浏览次数: 字体:[ ]

 

简称市农办)以美丽乡村建设为总抓手,创新发展思路,强化督查指导,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有效推进了新农村建设,确保了农村经济社会稳定健康有序发展,获得了浙江省“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结对帮扶工作先进单位,浙江省“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先进单位、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城乡统筹改革 制定《乐清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2013年度实施方案》,印发《乐清市2013年度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任务分解通知》,组织召开全市深化城乡统筹综合改革暨美丽乐清建设动员会议,明确改革创新目标和重点工作指标任务,为全市改革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指明了方向,奠定了基础。协助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活动,使各级领导和业务骨干提高了改革创新意识,增强了改革推进能力。利用报纸、电视、工作简报等宣传阵地,会同市广播电视台拍摄了《乐清现代农业探索》、《乐清城乡统筹综合改革》两个纪录片,全年播出《走进新农村》专题46期,将农村工作发展新思路、改革政策、工作成效传到千家万户,从而激发了全市干部群众参与改革和新农村建设的热情。组织5个小组到镇、街道督查指导工作,定期召开城乡统筹综合改革重点部门工作例会,召开城乡统筹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定期统计新农村建设工作进展情况,通报进度排名。

 

经济薄弱村发展 根据浙江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浙委办〔201279)这一文件要求,通过镇街推荐和台账查阅,全市确定上报了169个村为省定集体经济薄弱村。制定出台了《关于扶持全市经济薄弱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乐委办〔20135号),市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400万元专项经费,按照荒地和低效农用地开发利用、闲置房产盘活利用、异地发展村级集体物业等三条途径予以补助,促进薄弱村转化。按照谋划一批、实施一批、建成一批的工作思路,2013年底,共36个经济薄弱村完成转化任务,市财政共拨付专项扶持资金632万元。

 

美丽乡村建设 编制完成了全市美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精品线精品村规划,启动了虹桥、清江、象白3条美丽乡村精品线创建和北塘等25个精品村、68个省待整治村创建及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等建设工程。建立市农办工作人员联村制度,对农村工作定期组织开展指导督查,了解项目建设进度和存在的问题,因地制宜帮助各村制定建设及整治方案。2013年,累计投资约1亿元,开展实施农村违章建筑拆除、赤膊房整治、房屋立面改造、村庄绿化美化和景观点打造等工程,小乌石、北塘、富岩头和黄良等村已初具美丽乡村形象。全年完成了68个省待整治村整治任务,完成年度投资3500万元,共新增村内道路硬化16公里、垃圾箱850个、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容积5250立方米,新建公厕12座,种植绿化苗木3万余株。完成了仙溪南阁、乐成黄檀硐、淡溪黄塘3个温州市级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规划的编制并通过专家会审,芙蓉镇前垟(后垟)和柳市镇后西等2个村列入省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一般村。累计投入200余万元,完成了古宗祠、民俗展示馆的方案编制和村内道路建设、村庄环境整治提升等工作。对南阁等3个温州市级历史文化村落的保护和建设投资金额800余万元,其中南阁村结合章纶诞辰600周年活动,投入500多万元,开展了牌坊街古道修复、沿街房屋立面改造、章纶公园建设、村庄环境整治提升等工程建设。出台了《乐清市清洁乡村行动方案》、《乐清市清洁乡村行动考核办法》、《清洁乡村长效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5月成立了清洁乡村行动巡查督查组,每月1518日定期对各镇街开展月度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全市“四边三化”考核。

 

扶贫开发工作 实施低收入农户倍增计划,组织开展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调查认定工作,建立新一轮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数据库,全市认定低收入农户39454户、85332人,其中省标低收入农户22495户、45922人,市标低收入农户16959户、39410人,扶贫重点村226个。起草了《乐清市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代拟稿),要求2017年末全市低收入农户实现收入倍增目标。促进山区经济发展,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山区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乐委发〔201319号),并在继续加大欠发达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和在筹集扶贫资金9000万元、小额扶贫贷款8000万元的基础上,新增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乐清市被列为全省49个山区县()之一,要求到2017年末,全市山区人均生产总值达48100元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5500元以上。深化结对帮扶活动,印发了《乐清市结对帮扶和“万名干部能人帮户”活动的通知》,把结对关系从原来的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强镇强村与社区结对调整为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与欠发达镇结对帮扶,发挥镇级平台作用,加大帮扶资金筹集力度,规范帮扶资金使用;继续开展万名干部能人帮户活动,根据新一轮低收入农户调查结果,扩大结对面,丰富帮扶内容,提升帮扶成效。创新扶贫管理机制,按照“扶贫资金项目化管理”的要求,重新制定了《乐清市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形成了额度分解、项目分类、监管分离、资金分期的扶贫项目管理新模式。按照重点扶贫项目、一般扶贫项目双轨管理的办法,2013年入选重点扶贫项目37个,落实项目补助资金1295万元;入选一般扶贫项目84个,落实补助资金673万元,推进了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发展、公共服务提升、农民增收渠道的拓展。

 

农房改造集聚建设 根据温州市下达的年度任务,确定各镇、街道的任务目标和相应的考核办法,做好工作管理和政策指导。全年全市完成农房改造集聚户数20349户,新增集聚率为6.42%,完成年度任务的128.32%,完成投资额63.34亿元(含城中村建设2.22亿元);同时,6个市级农房集聚区项目建设正在有序推进。推进旧村改造,虹桥镇湾底等12个村、柳市镇薛宅等30个村分别列入年度旧村改建重点村、启动村计划,全年旧村改造开工3个村、启动5个村。

 

农民素质提升培训 全年共培训5791人,超额完成温州市下达的年度任务,其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3135人、转移农民就业技能培训2656人,发放培训证书5791本,培训后有2611人转移到二、三产业就业,转移率为98.3%。建立抽查监督机制,定期组织人员对镇、街道和培训基地的培训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跟踪管理。加强与高校合作力度,培训较高层次的农村实用人才,市农广校与中国农业大学合作开展培训,乐清电大实施“一村一名”农民大学生培训计划,利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开展农村人才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扩大了招生专业,春季招生增加了农村区域发展、农林经济管理等2个本科专业,共有专业本科3个、专科10个和中专1个,2013年电大招生259人,农广校招生135人。突出办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调动农民参加培训的积极性。省农业厅确定乐清市为职业农民培养试点县市(温州唯一一个市),要求大力开展职业农民培养工作,重点开展劳动保障协理员、计算机安装调试维修员、电子装配工、家政服务人员职业资格等培训。举行乐清市首届金牌“月嫂”技能大赛,以“母亲学堂”等培训品牌为抓手,加强文明素质提升培训。开展对淡溪镇寺西村、北白象镇万茗村、芙蓉镇湖上垟村等3个村的农村实用人才资源状况调查,共调查有效对象3195人,并组织人员录入浙江省农村实用人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温州农民学院的招生工作,组织报名人员33人。根据市人才办的要求,制订了《雁荡英才计划》中的《乐清市农村实用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

 

农家乐休闲旅游业 发挥乡村旅游资源优势,拓宽旅游服务领域,推进“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健康发展。1月份在雁荡山旅游学校举办了为期一周的农家乐业主厨师培训班;3月份组织农家乐业主赴金华、东阳等地考察学习。完善《乐清市市级农家乐精品项目认定办法》,重新制定了星级农家乐和特色村的补助标准。参加展示展销活动,省级特色点虹桥月亮湾生态垂钓休闲中心赴上海参加了“2013上海新春农副产品大联展活动”。2013年,全市评定一、二星级农家乐经营户(点)8家、乐清市级农家乐特色村1个,择优推荐申报五星级农家乐1家、四星级1家、三星级1家,申报浙江省特色点2家,申报温州示范点2家。根据《关于做好乐清市市级农家乐经营户(点)精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乐农办〔201325号)精神,全市共申报精品项目5家。

 

农村工作指导员管理 完善考核,在2012年度各级下派的农村工作指导员中,共评选出优秀农村工作指导员98名。加强培训,提高农村指导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31日组织召开了市直机关下派农村工作指导员十八大精神学习会,724日举行了机关下派农指员“共建新农村·同圆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暨专题培训班,96日召集温州市、乐清市机关下派农村工作指导员参加虹桥镇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动员大会暨培训会。加强农指员日常管理工作,开展多次明察暗访活动,对机关下派指导员考勤情况、走村入户和为民办实事项目以及协助推进城乡统筹、基层组织建设、社会维稳、社区建设等中心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实地督查,对确实无法胜任指导员工作的,劝令其自行辞退,共有4位同志自行辞退。搭建农村指导员作用发挥平台,组织开展农村工作指导员“互看互学”活动,春节前夕,各派出单位领导还在深入基层看望下派的农村工作指导员的同时,帮助指导员解决所派驻社区、村的实际困难,共带去约39万元慰问金和投影仪、花卉苗木、生活用品等物品。

 

域外农业扶持 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域外农业示范区、观察点创建活动的通知》,以域外农业示范区、观察点创建活动为抓手,每年安排100万元专项经费,扶持全市域外农业发展,要求农业、渔业、供销总社等责任部门做好域外农业示范区、观察点的申报工作,已评出20家域外农业经营组织作为全市第一批域外农业观察点,这些观察点分布在全国11个省(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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