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 > 中国共产党乐清市委员会
  • 成文日期:

政研工作

发布日期: 2015- 01- 04 15 : 44 浏览次数: 字体:[ ]

 

起草重大文稿 对照中央、省委、温州市委的有关文件精神,牵头起草了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指导全市深入开展全面改革。

 

开展综合调研 开展多方面、多层次的调研活动,完成了市委关于提升环境建设的重点调研课题;参与了温州市县(市、区)联动调研活动,邀请温州市各有关职能部门、专家学者、各县(市、区)代表到乐清,围绕建设工业强市开展专题调研活动,走访相关行业和龙头企业,调研成果在人民网等知名媒体上刊发;开展了外来人口转型升级和乐清市工业园区整合提升的调研,撰写了相关调研成果《关于工业强市建设的探索思考》、《关于优化人口结构的调研》、《关于经济开发区的整合提升》、《乐清物流业的SWOT分析》等文章。

 

提供信息服务 精选精编《乐清政研》,全年共刊发12期,刊登具有全局性、针对性、借鉴性的调研文章和具有深度分析的参考信息为市领导决策提供了参谋服务。建立“乐清政研”工作交流平台,实现全市调研人员的资源共享和互通。按照温州市对政策监测点的有关工作要求,开展了对拆违后的空间利用调查工作,撰写了《如何增强低效土地利用的调查研究》一文。全年向温州市委政研室、省委政研室报送时情信息共50条。

 

打造核心智库 确定2013年度市委市政府重点调研课题,并由市委市政府领导每人报送年度调研课题,布置有关单位落实调查工作,年终进行汇总汇编。开展2012年度全市党政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活动,收到文章共80篇,获奖45篇,文章的评选、编撰和刊印都做到精益求精。通过课题调研平台,构建市直部门和镇(街)中调查研究网络,加强日常调研工作交流、资源共享,努力打造党委核心智库。

 

 

督查、考绩工作

决策督查 制定《市委市政府2013年重要工作分工责任制》,分解落实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会报告、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内容,对涉及投资攻坚、经济建设、环境整治、城乡统筹、社会建设和党建工作等6个方面的113个项目作了细化,将全年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镇街、功能区和市直单位,并督促有关责任单位采取措施,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年度工作任务完成。同时,根据年中温州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乐清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部署的任务要求,制定第四季度市委督查工作安排,突出重点工作专项督查,开展重大决策综合督查,推进了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施和落实。

 

重点、专项督查 按照市委市政府阶段性工作部署,突出要事、急事、难事,组织开展“双十工程”、“为民办实事”、“三转一市”、计划生育、电网攻坚、交通治堵、校园周边整治和村级组织换届等重点工作专项督查。配合省委、省政府开展“十件为民办实事”、水环境综合整治等督查活动,开展了温州“十大举措”看落实专项督查行动。贯彻落实《乐清市“落实事故”责任督考办法》,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对“四边三化”扣分点、股改地改、东山公园和双雁公园建设、虹桥镇“禁新”工作等督办事项,先后制发限期督办单30期,认定一般“落实事故”1起。

 

领导批示件及上级交办事项督查

对市委领导的批示以及交办事项,实行“一事一抄告”制度,全年共制发《领导重要批示抄告单》599期。按照领导批示件办理率和领导重要批示督办反馈率100%的要求,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对领导重要批示件办理情况进行即时跟踪,执行批示件回头看制度,提高了督办效率。按照上级交办督查件督办反馈率100%的要求,对上级交办的督查件逐一跟踪督办,采用节点催办、定期检查的方式按时反馈,全年共督办上级重要交办件7件。

 

考绩工作 根据温州市县(市、区)考绩法,制定完善乐清市考绩法,将镇街和相关部门考绩项目与上级工作责任捆绑,有效促进了温州市考绩重点指标和重点工作的落实。进一步完善考绩动态信息库,落实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各项考核指标信息情况,搜集温州市各条线考核牵头单位发布的数据,掌握周边县市工作动态,加强分析研判。每月定期召开落实温州市考绩指标分析会,评估乐清市在温州市各县(市、区)中的相关考核排名以及得分预测。召开年终迎考工作动员会,部署迎接温州市年度考核工作,要求各职能部门做好查漏补缺,加强与温州市线上责任部门的对接。2013年乐清市在温州市A类县市区考核中排名第4,获得温州市县(市、区)考绩良好单位。

 

考绩法制定实施 3月,出台了乐清市2013年度镇(街道)、功能区和市直单位考绩法;10月初,根据温州考绩重点工作调整,出台进一步完善考绩法的实施意见。根据完善后的考绩法实施意见,镇(街道)工作绩效考核由重点指标、重点工作、综合评价、互看互学等4方面内容组成,设基本分为2000分;功能区工作绩效考核由重点工作、“六型”机关建设、互看互学、综合评价等4方面内容组成,设基本分为1000分;市直单位工作绩效考核由五大项目、专项工作或“六型”机关建设、综合评价等3方面内容组成,设基本分为1000分,并实行附加工作加减分考核。依据考绩法对全市17个镇(街道)、3个功能区和82个市直单位进行考核,市直单位分为经济服务、建设服务、公共服务、综合服务4个类别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评出镇(街道)考绩先进单位5个、功能区考绩先进单位1个、市直单位考绩先进单位22个。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