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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15- 01- 05 09 : 13 浏览次数: 字体:[ ]

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1912日举行,应出席大会代表377名。大会共举行3次全体会议、3次主席团会议、1次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会议。会议听取和审查了《乐清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乐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乐清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乐清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了《乐清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了《乐清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了《乐清市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了《乐清市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3年财政预算》。会议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98件,其中政法方面5件、财经方面5件、城建和环保方面20件、农村和资源保护方面17件、教科文卫体方面7件、其他方面44件,收到建议、批评和意见150件,合计248件。议案、建议由大会主席团授权市人大常委会处理,并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办理。经大会审议,决定将其中的《关于强化监管保障食品安全的议案》等26件议案合并为食品安全、交通拥堵和“四小车”治理、城乡清洁、骨干河道整治等四大类,作为2013年度“人民听证”的议题。

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226日举行。主要议程:1、审议《关于乐清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处理的决定》;2、人事任免;3、其他事项。会议任命朱方星为乐清市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庭长,包素素为乐清市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姚赛琴为乐清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陈庆林为乐清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陈修丽为乐清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徐建钦为乐清市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卢庆前为乐清市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周静为乐清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陈铭哲为乐清市人民法院大荆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屠小霞为乐清市人民法院柳市人民法庭副庭长,包秀露、林明、郑丽微、虞成哲、刘忠敏为乐清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王岳峰的乐清市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职务、陈庆林的乐清市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职务、姚赛琴的乐清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包素素的乐清市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职务、徐建钦的乐清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虞幼平的乐清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韦开云的乐清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林建林的乐清市人民法院大荆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 427日举行。主要议程:1、关于河道及河道整治的“人民听证”;2、人事任免;3、其他事项。这是2013年度第一场“人民听证”会议。会议程序:河道整治重点部门报告工作;常委会8位督办委员作调研报告;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发言;会议讨论、交流;分管副市长发言;常委会主任讲话。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市政府副市长及工作部门负责人、镇街人大、政府负责人、各界市民共200多人参加会议。8位常委会督办委员发表调研意见,水利局、环保局等5个涉河部门作报告,代表就治河的有关政策、举措、问题、矛盾与政府副市长及部门局长进行了3个多小时的对话。3位局长就河道的污染问题表示公开的道歉。人大对此种敢于负责任的态度表示赞赏。会议决定任命李顺为乐清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任命谢升明为乐清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张守奎的乐清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谷丰的乐清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郑元俊的乐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郑晔、胡乐华的乐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 627日举行。主要议程:1、关于市食品安全问题的“人民听证”;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工作情况的报告》;3、人事任免;4、其他事项。这是2013年度的第二场“人民听证”会议。会议程序:播放食品安全电视专题片;公布食品安全社会调查与网络调查结果;会议讨论、交流;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发言;食品安全工作重点部门报告工作;常委会5位督办委员作调研报告;市政府领导发言;常委会主任讲话。13位代表在观看现场食品安全专题片和公布社会调查结果后,向人大和政府部门提出询问。两位分管副市长就有关问题当场承诺表态,几位部门负责人根据讨论结果对原先准备好的报告作了思路调整和大幅修改。会议免去管献铸的乐清市人大常委会天成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免去白传明的乐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任命白传明为乐清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叶孝亮为乐清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方孔强的乐清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任命方孔强为乐清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滕国鹏、郑晓鹏、林宏炽、余乐燕为乐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免去陈琴的乐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任命包纯纯、陈雄思、刘严辉、万晓晓、吴旭、吴增、赵志辉、张汝怡、郑秋秋为乐清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免去李乐、王威、周彬、吴正双的乐清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决定确认许可对市十五届人大代表周玉柱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 724日举行。主要议程:1、听取市政府《关于我市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下半年工作重点的报告》;2、人事任免;3、其他事项。会议决定接受项薇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决定任命刘红祥为乐清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免去杨爱琴的乐清市商务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刘翔璋为乐清市商务局局长。

 

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 82930日举行。主要议程:1、关于城乡清洁的“人民听证”;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报告》;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工作情况的报告》;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乐清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情况的报告》;6、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乐清市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7、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乐清市2012年财政决算和2013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8、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乐清市2012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9、人事任免;10、其他事项。这是2013年度的第三场“人民听证”会议。会议程序:播放电视专题片;常委会5位督办委员作调研报告;会议讨论、交流;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发言;城乡清洁工作重点部门报告工作;市政府领导发言;常委会主任讲话。会议以视频的形式,将乐清的垃圾围城现状展现在近200名与会者面前。8位常委会督办委员发表调研意见。9位人大代表、4位市民就垃圾处理、路面保洁、道路开挖、饮用水水源、人大的监督职能等问题向相关部门和人大常委会现场发问。6个部门进行了表态性发言,并一一解答代表和市民的提问。会议决定接受章纪光辞去乐清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任命夏功良为乐清市人大常委会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金严保为乐清市人大常委会城东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谷若怀、朱方星为乐清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免去章纪光的乐清市人大常委会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王亦武的乐清市人大常委会城东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郑立平的乐清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决定免去夏功良的乐清市司法局局长职务、王瑞莹的乐清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项昌林为乐清市司法局局长。

 

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 1031日举行。主要议程:1、关于交通拥堵和“四小车”整治的“人民听证”。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3年财政预算调整草案及相关问题的报告》;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乐清市国有投资有限公司发行第二期企业债券的报告》;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5、人事任免;6、其他事项。这是2013年度的第四场“人民听证”会议。会议程序:播放电视专题片;常委会5位督办委员作调研报告;发表意见;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发言;交通拥堵和“四小车”整治工作重点部门表态;市政府领导发言;常委会主任讲话。5位常委会督办委员发表调研意见,并向有关部门提出询问。交通、公安等部门对代表提出的几个难点问题给予了明确回答。13个重点部门向会议印发了书面报告,市政府及市治堵办、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市政园林局等向会议作了表态性发言。会议形成了"治堵必先治乱"的共识。会议决定任命陈绍鲁为乐清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 1223日举行。主要议程: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乐清市2012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2、审议市政府《关于乐清市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12年财政决算与审计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书面)》;3、听取部分温州市人大代表述职报告;4、审议《关于召开乐清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5、听取和审议《乐清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乐清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变动情况和新选举产生的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6、审议《乐清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列席范围(草案)》;7、审议《乐清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8、审议《乐清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草案)》;9、审议《乐清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10、审议《关于接受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辞去委员职务的决定(草案)》;11、人事任免;12、其他事项。会议决定接受胡志云、潘周锋辞去乐清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免去颜建华、包秀锡、陈星岳、吕小梅、王立汉、瞿纪福、王孝宇、徐顺杰的乐清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任命王哲杰为乐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免去蔡建欣的乐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会议决定许可对市十五届人大代表陈乐庚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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