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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管理

发布日期: 2015- 01- 05 09 : 22 浏览次数: 字体:[ ]

 

概况 2013年,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累计完成交易项目823项,成交金额76.07亿元,节约支出3.79亿元,增加收入2.95亿元,获2013年度温州市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服务工作先进单位、2013年度乐清市市直单位考绩良好单位、乐清市农村指导员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 加强主动服务,建立了2013年度新开工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班子领导分工负责制和项目经办人负责制,积极联系项目业主,共为59个新开工重点项目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全过程“保姆式”服务。创造项目提速提效条件,优化工作流程,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和即办制。加快小型工程(估算价1000万元以下)交易工作,同时推进实施高额工程保函制度,积极探索实施工程总承包招标工作。全年共完成建设工程项目交易249项,交易金额22.69亿元,节约支出2.69亿元,节约率为10.59%

政府采购服务 实行通用设备网上“一站式超市”服务,为采购单位提供价廉物美的商品,促进政府采购工作提速提效。同时,加强政府采购标后履约考核,完善监督标签制度,提高了服务质量。组织完成了创业服务中心太阳能发电设备、广播电视台数字电视遥控器和机顶盒、体育中心可变冷媒流量中央控台设备以及农房集聚工程方案设计、公安局物业服务、高速公路勘察设计等多种类别的大宗政府采购项目。全年完成政府采购项目交易205宗,交易金额4.25亿元,节约支出1.11亿元,节约率为20.67%

土地交易服务 做好市政府经营性用地和重大项目用地的招拍挂工作。班子领导和工作人员主动与重点区块业主沟通联系,帮助了解土地交易形势,协调解决招拍挂出让工作前期有关问题,确保重点区块顺利完成出让工作。全年共完成土地出让118宗,成交金额48.81亿元,增加收入2.89亿元,增值率为6.29%

产权交易服务 做好进场项目交易服务工作,配合市车改办顺利完成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涉改车辆的处置工作,协助市市政园林局完成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许可资格选定,做好经济开发区创业园区食堂租赁项目相关工作。全年共完成产权交易251宗,成交金额3227.9万元,增加收入651.7万元,增值率为25.3%。

规范市场行为 按照浙江省“五规范、五创新”试点工作要求,贯彻落实温州市“1+12”制度体系,结合乐清本地实际,推进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制度创新。完善“五个凡是”制度体系。根据温州市“五个凡是”文件精神,起草了《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采购工作提速提效的意见》,由市委、市政府发文(乐委发〔201332号)实施,同时针对相关的具体事项草拟了《关于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采购工作提速提效的若干规定》,并由市政府发文(乐政发〔201362号)实施,从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简化招投标前置程序、推行招投标快速受理程序、加强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的管理、明确监管部门备案审查管理、邀请招标项目实行提速提效、实行小型工程随机抽取法、推行电子招投标系统、落实市政府事权下放工作等方面,创新优化简化了工作流程,完善了对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监督管理,全面推动招标采购工作提速提效。开展推进预选承包商征集工作。对预选承包商按不同专业分类、按各专业征集标准进行征集,2013年共征集预选承包商473家;同时开展预选承包商考核工作,根据《乐清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预选承包商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严格按照《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预选承包商考核标准(试行)》,行业主管部门、各项目业主以及预选承包商每季度定期报送相关资料和考核数据,预选办根据材料进行汇总打分,再根据打分情况进行奖惩,并形成每季度的预选承包商诚信指数。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管理。为了规范对评标专家的使用管理,推出了《乐清市评标专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乐资管办〔201341号),实行统一抽取、集中监管,强化专家评标行为管理和项目标后评估管理,由项目业主、行业主管部门和督察科室对专家评标行为进行打分考核,促进专家公正评标;同时定期组织开展专家业务和廉政专题讨论培训会,提高专家业务水平、评标能力和廉洁评标意识。加强中介机构管理。严格实施《乐清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中介机构选定办法(试行)》(乐政办函〔201228号),建立并完善公开选定平台,强化招标中介代理工期时限管理,代理机构选定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项目代理合同,并按项目投资额大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代理工作,超时未完成的暂停会员资格60日;加强对现有12家代理机构的日常管理考核,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考核办法,每月汇总业主、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业务科室日常项目考核打分情况,形成考核结果,在场内和网上公示,并实行末位惩戒制度,将中介机构的从业水平考核与业务承接挂钩,有效提高和改善了招标代理中介机构的业务质量和服务态度;为完善拍卖行的选定和考核,加强了土地产权拍卖代理机构会员库管理,对进入平台从事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产权出让等活动的中介机构引进竞争机制,实行AB类分级管理,提升服务质量,确保交易规范运作。

强化监督职能 强化标前、标中、标后全程综合监管职能,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顺利推进。标前强化招标文件终审工作,规范完善招标文件终审流程,逐步推行招标文件终审信息化系统。标中完善开评标活动操作流程,加强开评标现场管理,明确工作分工、人员职责和操作流程,规范开评标行为;同时加强对评标区的管理,对评标区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指导,规范评标人员出入登记和通讯工具保管等工作。加强标后监管力度,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充分发挥乐清市招投标活动投诉举报查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规范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行为;加强标后日常检查,联合市纪委、财政、审计等部门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全市所有在建重点建设项目进行了标后履约检查,并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和查处,一经查实,及时给予行政处罚,不予退还保证金。实施这些措施后,有效打击了挂靠和串标围标行为。

平台建设 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进一步向镇街和功能区延伸,根据“五个凡是”文件精神,做好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的交易权限下放工作。召开乐清市镇街招投标工作例会,促进了各镇街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相互交流、共同发展。

信息化建设 2013年运行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新门户网站和电子办公新系统,实现了网上备案审批、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推行了建设工程项目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工作,建成了两个配备有专用电脑等设备的异地电子远程评标室,每位专家可在指定电脑上独立完成每个项目的评标工作。下半年与温州上级平台进行了远程评标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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