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文日期:

体制改革

发布日期: 2015- 01- 05 09 : 22 浏览次数: 字体:[ ]

 

编制《2013年度乐清市体制改革要点》 牵头做好《2013年度乐清市体制改革要点》起草工作,全面梳理了各镇街、部门体制改革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存在困难问题和2013年度及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思路与意见建议。《2013年度乐清市体制改革要点》按照“重点突破的改革”、“继续深化的改革”两大方面,汇总了由25个市级部门牵头的40项具体改革事项,明确了乐清市体制改革各项工作的责任分工和目标任务。

 

推进中心镇发展改革、小城市培育和功能区建设 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发文成立了乐清市中心镇发展改革、小城市培育试点和都市型功能区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发改局,负责统筹谋划,推进市中心镇发展改革、小城市培育试点和都市型功能区建设工作。做好柳市2012年小城市培育试点考核和补助资金项目申报。联合柳市镇做好1月份省中心镇发展改革协调小组来乐现场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和对接工作,428日省政府发文公布考核结果,柳市镇再次获年度考核优秀单位;协助柳市镇做好小城市培育建设项目推进工作,指导上报2012年度5000万元补助资金的配套项目。推进柳市两项体制改革。修改完善了《关于进一步扩大柳市镇(柳市新区)项目建设审批职能实施方案》和《柳市镇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分别由市委、市政府发文下达,并牵头做好方案组织实施工作,与市委组织部、编办、柳市镇以及各派驻部门做好沟通协调,落实机构编制、人员选派与选拔任命、办公场地设施等相关事项,柳市镇(柳市新区)项目审批中心和柳市镇综合执法中队于417日正式成立,项目审批中心承接属于经济建设和城镇规划、建设方面涉及11个职能部门的104项具体事权,综合执法中队承接属于市政管理、城乡规划、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公共卫生、交通管理等方面涉及10个职能部门的94项行政执法职权,经过8个月的运行,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有效提升了柳市镇统筹经济发展、推进城市建设的能力和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协助柳市做好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编制。牵头做好《柳市小城市培育新一轮三年(2014-2016)行动计划》编制的市级部门调研、协调工作,协助柳市镇和编制单位回顾评估上一轮三年行动计划的执行成果和经验教训,研究提出未来三年柳市小城市培育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推进政策性农房保险参保 协调推进2013年度政策性农房保险续保工作,落实保额提高,从2013年度起每户保额从最高1.8万元提高到2.25万元,每间从最高3600元提高到4500元。至4月底,全面完成2013年度17个镇、街道的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参保工作。全市参保农户共276320户(其中低保户1587户),比上年增加658户,参保面继续保持“全覆盖”,保费收入414.48万元。

 

调整政策性农业保险参保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印发了《关于做好2013年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政策性农业农房保险工作的通知》,取消政策性农业保险原超赔五倍封顶风险分担政策,实行全额一次赔付,水稻种植保险金额从400/亩提高为600/亩,大棚蔬菜保险增设独立险种并下调保费至原来的50%。根据全市实际,调整了水稻种植保险参保政策,允许水稻种植面积在20亩以下的农户以村为单位联合参保,改变了以往20亩以下的水稻种植小户无法投保的情况。同时,在虹桥、柳市、石帆、翁垟等4个镇(街道)率先开展了“乡镇统保”,将镇(街道)范围内所有水稻种植户统一投保,并由镇(街道)财政承担水稻种植户自负部分(7%)保费。全年,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收入1065.94万元,同比增长133.72%

 

指导做好灾后理赔补助 加强与保险公司、农业部门、各镇(街道)的沟通联系,及时组织理赔专家小组赶赴受灾一线做好因“苏力”、“菲特”台风造成的水稻倒伏等灾情的核实、勘查、定损工作。2013年,中国人保乐清支公司共受理政策性农业保险赔付案件333件,累计赔付理赔款1078万元;受理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赔付案件185件,核定受损房屋489960间,累计赔付理赔款432.5万元。同时,根据有关政策,联合市财政、农业部门,发放了省水稻种植保险高温干旱补助资金213.37万元。

 

加强对企业债券工作的服务与监管 在全市范围内对企业债券发行意向企业进行了梳理并做好上报工作;搭建企业直接债务融资互动交流平台,召开座谈会,邀请相关证券公司专业人士来乐清市与企业开展面对面的沟通交流。对乐清市国有投资有限公司一期债券进行日常监管,督促其按要求报送各项监管报表;协助乐清市国有投资有限公司和相关证券公司做好二期债券发行的项目梳理、方案论证等发行前期准备工作。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