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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日期: 2015- 01- 05 09 : 22 浏览次数: 字体:[ ]

 

办理工作基本情况 2013年,市政府系统共收到人大代表议案、建议234件,政协委员提案247件,涉及59个承办单位。据统计,截至10月底,234件建议和247件提案中,已经解决或者基本解决的145件,正在解决的275件,已经列入计划、分步解决的47件,受客观条件所限或其他原因一时不能解决的14件。

办理力度加大 市政府高度重视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明确要求市府办在第一时间对交由市政府系统承办的建议提案进行梳理、分类、登记,根据建议提案内容和相关单位工作职责,审定具体承办单位,并及时召开交办会。对于一些重要的建议提案,市政府有关领导亲自研究,作出专门批示,指导和督促办理工作,绝大多数承办单位在接到办理件后,都能根据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的工作要求,对办理工作进行具体部署,落实办理领导、科室和承办人员,保证了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办理质量提高 市政府根据建议提案内容和办理期限,加大了对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力度。同时,对市人大确定的29件重点督办建议和市政协确定的9件重点督办提案,分别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督办或亲自办理,促进了这些重点建议提案所提问题的解决和办理质量的提高。各承办单位也推行了领导领办制度,对重点建议提案进行重点办理,对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人对办理工作不满意的办理件进行了分析、重新办理。另外,大多数承办单位都能按照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目标和要求,完善登记、交办、督办、调研、答复、反馈、归档等一整套办理工作程序,保证办理工作及时、准确、规范、有序进行。

办理实效提高 在整个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紧抓主要矛盾,解决了一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办好一件,带动一面,解决一片”。在具体办理工作过程中,许多承办单位把建议提案办理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深入基层调研,提高解决问题的实效性。

办理满意率提高 为适应形势的发展和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人的要求,各承办单位都能采取上门走访、电话联系、召开面商会等方式,主动与所提建议提案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系沟通,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及时改进办理工作,形成了良性互动的办理局面,有效促进了建议提案的办理落实。对于有条件解决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办理措施,落实解决;对短时间内难以解决的问题,也都制定了办理计划,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对于受法律政策所限确实无法解决的问题,也主动通过协商和沟通达成共识,取得人大、政协提案人的理解和支持,提高了办理满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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