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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红十字会

发布日期: 2015- 01- 05 10 : 17 浏览次数: 字体:[ ]

概况 乐清市红十字会建立于1991115日,2011516日,市红十字会由市卫生局代管,改为市政府领导联系,机构单独设置,规格相当于市政府工作部门,事业编制人员3名,会长由市政府领导兼任,配专职副会长1名。2013年,市红十字会秉承和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以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人类的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根据红十字章程开展了救灾备灾、应急救护、人道救助、人体器官(遗体、组织)和造血干细胞捐献等一系列活动,被评为温州市红十字会系统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先进集体,4人次获浙江省红十字会系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应急救护培训 开展红十字公益应急救护培训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等“五进”活动,推进民生实事项目顺利开展,全年培训公益性应急救护员1029人次、参加公益性普及培训1052人次,温州市红十字会救护员取证7082人,普及应急救护知识受教育人数达15144人。

 

救助工作 全年,市红十字会向社会募捐救助款共计150.8万元,各类支出102.2万元。4·20雅安地震,市红十字会第一时间发出倡议书,共募集资金22.4万元,全部汇往灾区,支援灾后建设。531日,由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资金100万元,设立了“金卡爱心助困项目”,资助全市家庭困难群众。

 

关爱生命工程 “5·8”是世界红十字日,市红十字会积极宣传发动,开展了造血干细胞捐献和现场采集活动,144位捐献者参与了造血干细胞捐献采集活动。87日、1128日协助配合浙江省、温州市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在乐清市人民医院成功获得了第二例、第三例人体器官捐献,完成人体器官(遗体、组织)自愿捐献登记26人。

 

基层组织建设 2013年,建立了淡溪镇、清江镇、大荆镇、仙溪镇、城东街道、翁垟街道等6个镇(街道)红十字会,新建学校红十字会115个、卫生院红十字会3个、行业协会红十字会1个,为红十字会事业发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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