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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发布日期: 2015- 01- 05 10 : 17 浏览次数: 字体:[ ]

 

概况 2013年,乐清市社科联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和工作。9月,市社科联通过全国大中城市社科联第二十四次工作会议评选,获得了“全国优秀社科组织”称号,项宏志主席再次获得“全国先进社科工作者”称号。

 

乡土文化研究 做好《乐清文献丛书》的整理、编纂、出版工作。交付出版了丛书第二辑全部书目1013本,完成了第三辑5种书目初稿,并对该5种初稿进行文字核对、标点注释初审、初稿排版,交付出版社编审。开展“乐邑寻踪”人文研究项目。该项目通过整理、考证研究、寻找远去的历史,追溯人文渊源,从多方面、多角度反映乐清市历史文化和人文足迹。具有很高的人文研究价值。11月正式出版了《说碑论事》、《一缕香烟》、《草木春秋》、《俗语闲谭》、《乐清行当》5种书目。开展“地域文化”人文研究项目。《乐清地域文化》系列丛书是对乐清民间文化的挖掘整理,主要包括民间非文化遗产的技艺传承,民间流传的音乐、故事、传说、古代教育、民俗、宗教信仰等传统民间的文化元素。通过调研,收集积累资料,确定了编撰书目,分别是《乐清细纹刻纸》、《乐清民间音乐》、《乐清谚语集》、《乐清书院古代考述》、《紫气丹霞-乐清道俗文化札记》,其中《乐清细纹刻纸》和《乐清书院古代考述》已出版印刷。

 

“一史、两志”编纂工作 《乐清史话》编撰工作。“十二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中国史话》,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组织实施的大型国家级历史文化系列丛书。其中,千年古县历史文化是该书的组成部分,《乐清史话》被列入其中。社科联受市委、市政府委托,组建了《乐清史话》编撰委员会,并于10月开始编撰。《乐清史话》以史话的形式编写,简明系统、朴实通俗、图文并茂,是社会各界和当地老百姓了解本县历史文化的通俗读物,是青少年认知家乡历史文化的乡土教材。启动《浙江通志·雁荡山志》编撰工作。《浙江通志》是一部反映建国以来浙江省风貌的大型志书,《雁荡山志》是《浙江通志》中一部重要的风景志,与《西湖志》、《天目山志》并列为三大风景志。2013年落实了《雁荡山志》编纂人员,进行了编纂培训,并完成了修编提纲的设置。启动《乐清市志》第二轮修编工作。10月份,成立《乐清市志》编辑部,并聘请了市志主编、副主编及编辑。完成了《<乐清市志>编纂手册》编写和续志篇目的设计。

 

搭建社科普及平台 开展“中国夏承焘研究会诗词研修班”。该诗词研修班由中国夏承焘研究会主办,市社科联承办,旨在培养学员对诗词的理解能力,加强学员的诗词理论水平,提升学员对诗词的鉴赏层次,激发学员的创作能力。课程设置为一年12次,每月一次,每次两天学习。研修班先后邀请了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钱志熙、华东师范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教授朱惠国、原中国社科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文学遗产》编辑部主编陶文鹏、中镇诗社社长马斗全等著名学者、诗人授课,深受学员的欢迎。继续开展“梅溪讲堂”系列讲座,每月一次,先后开设了《乐清历史上的抗倭战争及城墙》、《民间文献收集与史学研究——以温州与乐清等地为例》、《乐清山水一脉文风》等讲座。开展社科普及周活动。根据省、温州市2013社科普及周活动的部署,2013年社科普及周活动以“弘扬最美精神 共筑中国梦”为主题,推动社科普及工作深入开展,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倡导和弘扬以“务实、守信、崇学、向善”为内涵的当代浙江人共同价值观,不断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乐清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在这次社科普及周活动中,市社科联坚持做到立足当地,突出主题,与各有关部门单位通力合作,化整为零,落实到各个社团。组织了研讨交流、培训讲座、宣传展览、展示演出、科普下乡等五个板块21项活动,开展了朗诵艺术专题讲座、纪念南怀瑾先生逝世1周年专题讲座、章纶及其家族文化研讨座谈会、“西乡文化”主题讲座等一系列活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机构合并 市社科联近几年在地方文献的挖掘和研究方面出了大量的成果,其工作业务和地方志工作有所相近或重叠,《浙江通志·雁荡山志》编纂任务也由社科联承担。为有效推进乐清市地方志的编纂工作,从3月份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与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就制定了两机构合并方案。9月,市编委发文,将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由归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调整为归口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管理,同时增挂“乐清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牌子。单位性质参照公务员管理不变,对外独立挂牌,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地方志工作,级别为副科级,办公室主任兼任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设副主任1名(正股级),原有编制全数并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人员原则上在岗转移,性质不变。

 

古旧建筑构件的回收与保护 为加快传统文化设施建设,乐清市将启动梅溪书院、金鳌书院、印山书院等古代文化建筑的重建恢复工程。根据古建筑修旧如旧,保持历史文化的古韵的原则,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社科联主动牵头,对旧城、旧村改造和古民居翻建过程中被拆除的古旧民居实行石、木、砖、瓦等构件实施统一回收和,重新利用。2013年,社科联主动联系有关单位、部门,制定了保护与利用古民居被拆除构件的回收措施及具体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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