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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

发布日期: 2015- 01- 05 10 : 42 浏览次数: 字体:[ ]

 

法律顾问服务 建立律师定点联系服务重点企业和工程项目机制,市领导法律顾问与127个重点工程、32个重大项目实行结对式服务,参加由市政府牵头召开的各种会议20多场次,独立提供和发布法律意见十多项,特别是为乐清总部经济园项目和加快推进“浙江(温州)海峡两岸经济合作乐清湾试验区”建设发挥了法律服务作用。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制定出台了《乐清市企业应急转贷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为金融综合改革服务提供司法行政服务,并参与金融改革法制宣传、法律风险把控等各类专业服务。律师事务所担任企业破产管理人,参与了吉福公司等数十家企业破产案处理,为乐清民间借贷服务中心、数家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及产品提供了律师服务。加强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和群体性事件处理工作,做好参与每月15日市政府领导信访接待日活动。组织律师服务团服务规模以上企业,开展百家企业“法律体检”专项活动,对全市800多家规模以上企业开展一般性法律服务,从中筛选出100家规模以上企业进行深度“法律体检”专项服务。推进法律服务进商会工作,与上海乐清商会、乐清市雁荡商会等商会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或法律顾问合同,为这些商会提供法律咨询、合同审查、法律知识宣传等服务。将农村法律顾问工作重点从村居转移到社区,建立了社区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全市98个社区共选聘社区法律服务志愿者490名,这为服务城乡综合改革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全市律师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7623件,业务收入约4277万元,缴纳税收近1500万元,担任法律顾问396家。

 

公证法律服务 为“三改一拆”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市公证处全程参与服务温州港七里港区二期工程房屋拆迁,为工程顺利推进发挥了积极作用。主动介入城乡综合改革,在重点镇街设立公证联络站,聘请农村公证信息员,开展公证服务进村(社区),指派公证员担任社区法律顾问,相继走访了朴湖社区、滨江社区等顾问单位,通过发放公证服务联系卡、召开公证服务需求现场交流会、帮助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合同、协议等,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群众满意基层服务窗口”创建活动,建立党员示范岗,在建立电脑自动排队叫号系统的基础上新开设了电子触摸信息处理系统,督促公证处每天派专人在咨询窗口提供服务并在大厅增设了一个窗口咨询引导人员,公证信息平台设专人管理并建立了网站,时时更新内容,周六值班制度、法律援助制度和上门服务、电话预约等各项便民措施也进入常态化管理,窗口服务形象进一步优化。开辟服务中小型企业绿色通道,组织公证人员走访了金龙控股集团等6家企业。介入股权赠与、继承、转让公证,帮助企业理顺产权,参与国有企业改制中房地产的转让公证,为企业涉外合同提供公证服务,为各种侵权纠纷尤其是知识产权纠纷办理证据保全公证。服务金融体制改革,公证处对农村合作银行改制现场招标过程进行了全程监督。全年办理各类公证14723件,比上年增长27.9%

 

法律援助工作 开展“法律援助质量提升年”活动,做好“保民生、促和谐法律援助大行动”,完善工作制度,创新便民举措,为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排忧解难,2013年承办的典型援助案例《承包土地受铅污染,百户村民诉讼获赔》入选司法部法律援助为民服务优秀案例(浙江省仅4件案例入选)。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监督考核机制,设立了法律援助投诉案件登记本,确定专人负责办理法律援助投诉案件。加强法律援助指派初期的回访工作和指派后庭审前的回访工作,发放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卡,重视增加听庭活动频率,从而确保了法律援助的办案质量。同时加强与公、检、法各部门的案件经办人员的联系沟通,听取意见,监督律师办理好案件。在提高办案质量、做到“应援尽援”的同时,根据不同人群和不同事项,采取不同的方式开展援助,对涉法信访、涉军等特殊案件,开通绿色通道,缩短办案周期。开展温州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对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援助率为100%。适当放宽民事案件标准,做好重特大群体性农民工欠薪维权的援助工作,全年调解了6批群体性欠薪案件,受援对象共计219人,涉及金额352万元。全年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02,比上年增长4.1%,其中刑事案件510件、民事案件592件(非诉案件549件),受理公证援助案件11件,司法鉴定援助案件8件。2013年,市法律援助中心被评为浙江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和乐清市十佳服务品牌。

 

人民调解工作 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构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配合、有机衔接的工作体系,提升了矛盾纠纷防范化解效能。深化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建设,镇(街道)、村居(社区)调解委员会11配比到位。把握社会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推进信访、食品安全、知识产权、环境保护等有关事项与人民调解工作的对接机制,积极探索建立海渔事纠纷人民调解纠纷工作机制。落实“两代表一委员”担任特邀人民调解员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机制,17个镇(街道)共选聘“两代表一委员”285人担任镇(街道)和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的特邀人民调解员,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共选聘了36名特邀人民调解员。探索建立社区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全市98个社区共选聘了社区法律服务志愿者490名。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研判工作,落实“三排查”和“三级预警机制”,开展了“排查整治、强基促稳”专项活动。2013年,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受理纠纷7057件,成功调解6988件,调解成功率达99.03%,协议涉及金额21300.48万元,其中非正常死亡案件175件、轻伤害案件765件,涉及金额10093.18万元;成功办理欠薪案件62件,涉及金额349.15万元,成功办理非法金融案件5件,涉及金额16416万元;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发挥导访作用,及时制止并协调解决群体性上访事件42起,排查调处矛盾纠纷1836起。

 

法制宣传工作 采取“菜单式普法,点单式服务”模式,组织以律师团为骨干的普法宣传工作者队伍,开展了普法宣传、法律课堂、免费法律咨询服务等法律“六进”活动,各项活动共发放相关宣传资料100余万份,组织举办各类法制讲座780场次、各类大型主题宣传活动30场次,上报优秀法制动漫征集评选作品30幅。强化普法阵地建设,“雁荡法治网”、“乐清普法”微博、“乐清市法律援助中心”官方微博、“乐清司法在线”等新兴媒体的建设进一步加强,“乐清普法”微博获乐清市“优秀政务微博提名奖”。办好乐清“民生99.5律师在线”以案说法栏目,运用移动通讯终端手机短信开展法制宣传。针对不同的普法重点对象制作了多个《普法动漫》,每天在乐清电视台和楼宇视频中滚动播放。打造以市法治教育基地为主阵地的普法新平台,得到了省“六五”普法监督组的肯定。分别赴上海、桐乡、北京等地建立了8家异地商会普法联络点(异地商会普法联络点增至10家),举行了普法联络点的授牌仪式,开展了法律体检活动,召开了座谈会,异地商会普法工作进一步推进。开展温州市级“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工作,深化依法治理进程,20家企业被评为乐清市级“诚信守法企业”先进单位。开展省级和温州市级的“民主法治社区(村)”创建工作,严格落实补助措施,组织、指导具体考核验收工作,提高了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2013年全市成功创建了1个全国级、1个省级和12个温州市级的“民主法治社区(村)”。2013年,还在北白象镇、乐成街道、翁垟街道分别建立了法治文化公园,在白石街道开展了“法治文化示范区域”创建活动。通过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优化了依法治理氛围,从源头上预防了不稳定因素发生、消除了纠纷隐患。

 

矫正安帮工作 加强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落实《浙江省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八条禁令”》、《温州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温州市社区矫正执法监督办法(试行)》等规定,扩大社区矫正人员定位系统覆盖面,将全市定位手机覆盖率由原先的10%提高到50%,利用技防手段强化管理工作。创新工作方法,成功进行了382起社区矫正诉前社会调查,实现了社区矫正与检察机关的无缝对接;在16家企业建立了“三位一体”企业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促进了社区矫正人员、归正人员、不起诉人员的统一管理帮扶,并已安置社区矫正人员6名、归正人员16名、不起诉人员3名。建立健全社区矫正联合执法检查、社区矫正办公室例会等各项制度,全年联合市检察院开展联合执法检查3次、组织集中大点验5次,基层司法所自行组织执法检查49次、临时抽查点验13次,杜绝了社区矫正人员的脱漏管和私自外出等现象。加强社区矫正人员心理矫治,建立了市社区矫正心理咨询室,邀请厦门大学客座教授刘志宏等专家来乐清给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作讲座,提高工作人员的矫正心理咨询服务水平,12名工作人员取得了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细化办案流程,规范办案程序,强化调查取证,实施法制科一案一审查,从而提升了对社区矫正人员违规违纪及减刑案件的办理质量,全年对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各类矫正人员口头警告21人次、书面警告20人次、建议撤销缓刑和假释并完成收监的6人。2013年,全市在册社区矫正人员1364人,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099%,无严重刑事再犯罪案件发生;在册刑释解教人员5145人,帮教率达98.5%,安置率为96.2%

 

司法所建设 推进直属司法所开展“省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17家司法所外观形象标识创建全部达标,14家司法所达到省星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占全市司法所总数的82.4%,石帆司法所达到省三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标准,柳市分局、乐成司法所开展了五星级司法所升创活动,虹桥、淡溪、北白象等三家司法所开展了四星级司法所升创活动。进一步理顺司法所人员管理体制,优化司法行政队伍结构,实施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配齐了全市17个司法所的负责人。加强司法所硬件和软件建设,努力实现司法所组织机构正规化、干部队伍专业化、业务工作效能化、所务管理制度化、基础设施标准化,有效激发了基层工作活力。乐成、柳市、北白象等三家司法所被评为2013年度温州市司法行政系统群众满意示范基层站所。

 

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工作 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按照“超市化”服务理念,安排专人负责各区,科学设置大厅工作岗位,窗口咨询整合法律援助队伍,并从社会律师中挑选20人组成法律援助律师骨干团,轮流在中心坐班免费解答法律咨询。同时中心大厅安装有大屏幕电视机,滚动播放中心的工作范围、申请程序、受理情况等内容;购置了“12348”法律援助呼叫中心系统和触摸屏,增加服务能力,方便群众自由选择;还配备了饮水机、意见箱、急救药箱等便民设施。全年接待来访915人次、来电321个,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02件,现场受理矛盾纠纷15件,调处成功11件,接收社区矫正人员840人。市法律服务中心被评为2013年度温州市司法行政系统群众满意示范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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