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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

发布日期: 2015- 01- 05 14 : 41 浏览次数: 字体:[ ]

防火监督检查 市公安消防大队提请市政府相继部署开展了“除隐患、保平安”、“灭火源、排隐患、保平安”和“百日大会战”等系列消防专项行动。行动中,大队共检查社会单位2819家,发现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3169处,督促整改3145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736份,立案处罚单位296家,责令“三停”单位80家,罚款480.97万元,临时查封单位14家,行政拘留13人,完成了33家政府挂牌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工作,同时还对各镇(街道)居住房屋出租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64日,省综治委联合省消安委在乐清市召开全省强化消防基层基础深化“网格化”管理工作现场会,充分肯定了“温州经验、乐清模式”的消防基层基础工作,并确定消防“网格化”管理为浙江消防在今后几年工作中的主要抓手。7月份,大队对全市10名列入事业编制的专职消防队正职队长进行了理论考试、体能测试和实地考核,并进行了公示。

消防服务 2013年,市公安消防大队结合作风纪律整顿,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整改年”、“严纪律、转作风、保安全、树形象”、“坚定信念、铸牢警魂”主题教育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牢固树立官兵的服从意识,提高官兵的政治觉悟。同时,大队开展交通、道路、水源和重点单位熟悉工作,制作了辖区道路、水源手册,对辖区内新增的150只消火栓进行绘图制作,重新制定修改灭火作战预案共82份。大队全年共接处警2043起次,其中火灾1209次、抢险救援321次、社会救助513次,抢救被困人员174人,疏散被困人员260人,抢救财产价值两亿元。全年为街道、社区冲洗地面30次、送水500余吨、掏马蜂窝113次、举办消防讲座300余次,为地方单位军训5次,组织集体献血4次。2013年,大队先后被评为省级“青年文明号”,被浙江省消防总队评为基层建设先进大队,被温州市消防支队评为军事行政工作、消防监督工作、后勤工作先进集体。

 

特勤消防站投入执勤 12月份,占地17.39亩、投资5086.63万元、建筑面积11590.6平方米的乐清特勤消防站投入执勤。为保证新建特勤站的正常执勤,大队争取了器材经费166万元。大队业务经费实行计划单列,消防装备、基础设施以及官兵伙食补贴、高危补贴、出警补贴、考核奖励等经费也已纳入当地财政预算。

 

消防安全宣传 市公安消防大队与浙江之声、乐清日报、乐清广播电台、乐清电视台、乐清上班族网等省、市媒体联系协商,设立了隐患“曝光台”专栏,每周曝光火灾隐患,并联合团市委、市教育局、各镇(街道)、志愿者协会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宣传活动,乐清中学与丹霞路小学两所学校被评为“全省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据统计,全年大队共开展“十进”宣传工作217次,32万名群众接受教育。大队印制了7万余份消防宣传海报、12万余份宣传画册和5000余张火灾警示与逃生自救常识光碟,并在全市设置消防宣传公益广告牌170块,在辖区重点单位悬挂宣传横幅658条,利用社会单位1327LED显示屏全天候不间断滚动播出消防宣传标语。此外,由大队主办的首部消防微电影《床上勿点火》于112日在乐清时代影院开展首映仪式,拓宽了消防宣传工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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