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走进乐清 > 方志·年鉴 > 市志年鉴 > 乐清年鉴 > 2014 > 交通运输
  • 成文日期:

海事管理

发布日期: 2015- 01- 06 10 : 40 浏览次数: 字体:[ ]

 

概况 2013年,温州乐清湾海事处受理水上交通事故2,无人员伤亡,沉船2艘,直接经济损失约340万元,同比事故件数下降60%,死亡人数下降100%,沉船艘数持平,直接经济损失上升17.24%,事故四项指标呈二降一平一升,辖区安全形势稳中趋好。

 

通航管理 开展事故调查处理,2013年辖区共发生水上交通事故2起(重大事故1起、大事故1起),所有事故都按规定程序开展调查,2起事故均已结案。乐清湾海事处对每起事故责任方(3家航运企业)进行安全约谈,强调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督促落实隐患整改。同时,按规定要求每季度编写并上报水上交通事故分析材料,分析事故原因、特点、安全隐患,提出安全管理建议和整改措施,为领导决策提供基础材料。做好日常巡航工作,加大对重点水域和重点时段的巡航力度,提高巡航质量。2013年,累计巡航海区129艘次(完成年度计划的151.8%)、港区368艘次、内河68次(完成年度计划的123.6%),累计巡航里程14428海里,巡航时间1406小时,出动执法人员1447人次,完成年度计划的113%

 

安全管理 一是深入推进水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安全生产年”活动为抓手,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掌安全舵,开文明船”、“打非治违”等专项整治活动为载体,加强水上安全隐患的排查,对排查的隐患进行全面评估,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并制定详尽的隐患治理措施,落实具体人员跟踪整改进度,并针对排查发现的一些特别重大安全隐患,按照《温州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的规定及时通报当地政府,引起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以形成多部门综合治理的良好格局。二是加强对客渡船安全问题的监督力度。对辖区客渡船进行全面检查,将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以专题报告或走访形式向乐清市人民政府报告,引起了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并采取措施着手解决;同时将辖区客渡船监管任务进行分解,责任落实到人,并按要求对所有客渡船船员进行了安全知识培训,签订了安全承诺书。三是扎实推进危险源的管理。运用“排查-整改-关闭-再排查-再整改-再关闭”的滚动式排查治理机制,加强源头管理,使辖区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并组织人员对危险源监管效果进行评估,截止201312月,共排查重大安全隐患3项,治理关闭安全隐患4项(其中2项为重大安全隐患,2项为一般安全隐患),另有1项重大安全隐患已向局指挥中心提出关闭申请,1项重大安全隐患已向局指挥中心提出降级申请。

 

桥区水域管理 建立了跨江、海桥梁业主及所辖交警通讯数据库,建立了桥区安全监管台账。关注过桥船舶动态,通过船舶签证、安全检查、现场巡查等方式,向相关公司、船舶和码头宣传桥梁通航要素及注意事项,及早提醒过桥船舶,全年未发生桥区违章行为未及时处置的情况。认真排查桥梁安全隐患,并向桥梁业主发布隐患通报,督促桥梁业主做好通航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应急保障 为及时执行上级的应急行动指令,避免或减少辖区水上人命伤亡和财产损失,按照《温州海事局水上应急事件反应程序》的规定,做好应急待命工作,根据应急待命预案的要求,安排执法人员和艇员24小时待命,做到能随时出艇抢险救助。全年共接警9起,参与搜救行动10次,出艇搜救9艘次,救助船舶9艘、遇险人员37人,遇险人员获救37人,救助成功率达100%,为国家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航运公司管理 乐清辖区共有航运公司8家(体系公司6家、非体系公司2家),其中油运公司4家。为加强航运企业源头管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使航运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促进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和航运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乐清湾海事处每季度都组织人员对辖区所有公司进行走访检查,2013年共走访28家次,发现问题20个,走访船厂24家次,并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公司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与建议,促使航运企业加强企业源头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根据上级海事部门的要求,对发生事故及船舶滞留的乐清市第三运输公司,进行了安全约谈,进一步提高了企业安全生产意识。

 

船舶管理 一是加强对船籍港船舶的管理。2013年年底,辖区有2家航运公司的3艘船舶在外籍港安检中被滞留,为避免再次发生滞留现象,乐清湾海事处及时向被滞留船舶公司发放安全预警信息,督促船公司及时采取整改和预防措施,同时第一时间将滞留信息通报执法大队,待滞留船舶回港后及时协同船公司对船舶进行安全检查(目前1艘回港进行了安检,另2艘未回港)。二是加强船舶签证管理。2013年共办理船舶进出港签证51600艘次,其中进港签证25814艘次、出港签证25786艘次,货物吞吐量2670.2万吨。三是加强口岸查验管理和服务。全年共办理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查验48艘次,做到严格把关,热情服务,严格管理,遇到节假日时间,放弃休息加班加点,深得口岸单位好评。四是加强对客渡船及渡口的管理。辖区有14个渡口和14艘渡船,根据浙江海事局、温州海事局有关文件要求,落实专人负责客船动态跟踪工作,规范记录台账,及时掌握客船航行动态,提醒和处置,客船异常情况,2013年利用AIS系统跟踪客船6123艘次;加强“一对一”的安全监管与服务,完善辖区客渡船档案,做到“一船一档”,定期走访客渡船,加强检查并开展温馨提醒等服务工作,同时加强对客渡船安全检查,做到渡船每月和客船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严格客船“五项制度”的检查,共向地方政府通报客渡船安全隐患问题5次,有效地保证了辖区客渡船安全运输无事故。

 

“校船”监管 近300余名初、高中学生须通过水路每两周放假一次往返洞头、大门、鹿西岛一线,学生客流相对集中,水上监管压力巨大。温州乐清湾海事处凭借海事专业优势,为地方政府和学校出谋划策,积极推动派“浙洞航1”和“浙洞航5”作为承担“校船”接送学生并得到实施。为保障“校船”适航和学生出行安全,还开展了安全知识进校园和校船消防、救生、救援撤离演习等活动,同时做好恶劣天气预警、码头现场监管和秩序维护等工作,保障学生和“校船”的安全。“校船”模式运营两年来,未发生一次险情,海岛学生交通安全保障机制得以完善,取得了良好的监管成效和社会反响。

 

船检管理 根据上级的部署,开展落实船员值班、消防设备等专项检查、“打非治违”、治理船舶超载、小型船舶安全监管等专项活动,动静结合,合理分工,加大了现场巡航巡查检查力度。认真开展安检品牌建设,每月组织评估辖区船舶安全检查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安检员安检报告。多渠道加强安检员培训,参加安检员大比武,获得个人第一、团体第二的好成绩。2013年,乐清湾海事处沿海船舶单船到港1369艘,共安检海船380艘次,检查率为27.75%,发现缺陷3143项,滞留9艘次;检查河船69艘次;船员实操检查289人次,不及格59人次,不合格率20.41%;船舶检验质量监督检查89艘次,检查率达到37.24%,发现涉嫌船检质量缺陷船舶13艘次,船检质量缺陷发现率14.61%

 

船员管理 加强公司船员教育管理。为切实提高船员安全技能和业务素质,乐清湾海事处加强了对航运公司船员后续教育工作的督促和指导,走访航运企业18家次,督促各航运企业落实完成2013年船员年度培训计划;走访船员服务报备航运公司2家,加强客渡船船员安全知识培训。为加强渡船船员的安全管理,提高船员安全意识和航海技能,乐清湾海事处根据温州海事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温州辖区水上客运安全监管的通知》文件要求,及时制定渡船船员安全知识培训计划,分解培训任务,优化培训方法,明确分工,确定培训对象、时间、内容,渡船船员培训工作扎实推进。2013年,辖区共完成渡船船员培训60人,培训时间240小时。开展对违章船员的记分工作,全年年办理船员违法记分135人次共计402分,扣适任证书3本。

 

危防监管 全年受理网上危险品申报1474批次,其中散装固体B635批次。认真做好“两员”的诚信管理,对违规申报的7人次危险品申报员及6家次危险品申报单位分别实施扣分24分、68分,并及时录入系统。加强危险品船舶现场监管和集装箱开箱检查,2013年危险品集装箱船舶现场检查90标准箱,检查率超过3%,没有发现危险品瞒报、谎报情况。为贯彻落实部海事局《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能力专项验收实施细则》,力争在2013年底前基本完成辖区现有码头、修造船厂等单位防污染能力专项验收,乐清湾海事处按照温州海事局工作计划安排,采取多项措施,推进码头防污染专项验收工作。至2013年底,已有7个码头和1家船厂通过了风险评估评审,其余码头也大多在风险评估文本编制中。认真贯彻实施《船舶防污条例》和《船舶定点拆解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辖区船舶拆解作业的防污染监管,对辖区船舶唯一一家拆解作业的浙江华航实业有限公司的船舶拆解项目在业务上予以指导和服务,在监管上严格要求,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防污染文件精神,以确保辖区船舶修造拆解企业对码头和海洋环境的污染。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