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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日期: 2015- 01- 09 10 : 58 浏览次数: 字体:[ ]

 

基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体系建设

119日,市政府对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进行了调整,决定市食安办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合署办公;327日,又确定市食安办增设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领导职数增设食安办副主任1名,中层职数增加1名,核定事业编制5名;3月底,17个镇、街道全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及人员全部调整到位。印发了《食品安全委员会议事协调规则》、《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促进了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组织网络建设,明确网格管理人员1544名,全市组建一支由958人组成的村(居)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严格落实《乐清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将“96317”食品安全举报投诉中心并轨市长热线,整合了资源,进一步提高了举报投诉受理效率。

 

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 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是2013年省政府十方面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力争通过3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学校食品源头可溯、全程可控、风险可防、责任可究,大幅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2013年,实施品牌超市进校园举措,品牌超市进校园9家,占校园商店总数的30%;创建AB级学校食堂110家,AB等级学校食堂占总数的49.5%;学校实行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的有215家,完成比例达60.6%;学校饮用水城镇管网接入率提升到93.48%;中小学生饮食安全知识知晓率达65%以上,全年目标基本实现。

 

餐饮服务示范创建 年初在重点镇、街道遴选了一批基础好、自身管理强、各项制度执行到位的餐饮单位进行示范创建,通过主动上门指导、强化日常监管等方式引导餐饮单位加强对自身软硬件设施的升级转化,通过示范创建全面提升整体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全年成功创建2条省级示范街、10家省级示范点、4条温州市级示范街、23家温州市级示范点、17家乐清市级示范餐饮单位,超额完成了温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乐清市委、市政府下达的任务。

 

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 出台了《乐清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把量化分级管理作为加强日常监管、强化餐饮单位内部管理和实现餐饮单位进档升级的重要举措。采取分区域分业态逐步推进量化分级管理的工作方式,完成了全市所有有证餐饮单位的首次动态评定,并悬挂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公示率达100%,其中评定餐饮单位年度等级A23家、B395家、C1037家。

 

学校食堂安全监管 组织开展2013年春季开学、农民工子弟学校、2013年度中考期间、2013年度高考期间、秋季开学等5次专项检查,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067人次,检查学校和托幼机构738家次,检查学校周边餐饮单位267家。

 

小餐饮整治 按照“提升一批、规范一批、整改一批、淘汰一批”的整治原则对全市小餐饮进行了整治,使无证小餐饮逐步达到“布局基本合理、设施基本齐全、制度基本完善、安全基本保障”的目标。全年出动了执法人员1960人次,监督检查了1636户次,建立监管档案1636户,责令1150家小餐饮进行整改,对整改合格的627家颁发了《餐饮服务许可证》,取缔(或自行关停)无证小餐饮523家。

 

药械生产环节监管 重点从企业管理体系、生产程序、原料购进等方面加强源头管理,确保各生产环节的药械安全。2013年,对浙江巨能乐斯药业有限公司、东亚石斛开发有限公司、市人民医院制剂室等企业(单位)的原料购进、检测能力建设、生产流程操作规范性及药品生产各环节的质量控制情况等方面进行了重点检查。配合温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金石包装有限公司10个产品注册证到期进行了重新审核,对乐清市中雅义齿制作有限公司、浙江龙飞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5家医疗器械、药包材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安全加强了检查,对企业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了整改意见。

 

药械经营、使用环节监管 年初,根据科室、所(分局)职能调整方案,重新调整了药品零售企业监管责任范围,构建了由药械科、基层所共同负责对药品零售企业的综合、动态、全方位监管的药品监管模式。全年对389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诚信考核,考核结果均为基本守信以上单位;在对800余家医疗机构的诚信考核中,责令整改的50家,立案查处32件。开展GSP认证、跟踪各项工作,全年共完成药品经营企业GSP(跟踪)认证45家,约谈不在岗药师100余人次。强化特殊药品监管,对购进渠道、销售资质、管理制度、库房管理、预警系统等环节进行了严格检查。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体系建设

继续推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点建设,增加监测报告成员单位,有效拓宽了监测网点覆盖面。全市已设置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站26个,共拥有ADR监测账号41个,初步建成覆盖全市17个镇(街)的ADR监测网络。全年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1263例(其中新的严重的502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130例,监测质量和水平均名列温州市前列。

 

药品安全信息化建设 完善市药品安全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品实时电子化监管,督促企业完成驻店药师指纹录入工作。全市药品零售企业(除乙类非处方药店)和3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药品安全信息化监管平台安装率均达100%,药品购、销、存数据上传达100%,药师指纹录入827人。

 

食品药品抽检 进一步加强对质量公告品种、可疑品种、群众投诉举报品种、虚假广告泛滥品种、中药饮片、基本药物和高风险品种等的监督抽验,提高监督抽验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全年共进行药品快检185批、药品抽验135批、药品质量评价性抽验22批、保化抽验16批、餐饮具抽验377批,进行养殖鱼类、自制面食、熟肉制品等餐饮食品抽样送检99批,超额完成了温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达的抽验任务。

 

食品药品专项整治 在餐饮服务方面:以学校食堂、建筑工地、企事业单位食堂、旅游区餐饮单位、重大活动接待单位、大中型餐馆及小型快餐店为重点,先后对自制面食内的食品添加剂、凉菜、生食海产品、熟食卤肉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开展了专项整治。在药械市场方面:对药材流通领域中的药饮片质量安全、终止妊娠药品、含麻黄碱复方制剂、利用互联网宣传销售假劣药械广告等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在保化产品方面:加大对经营保健品、化妆品的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开展了保健食品打四非专项检查行动,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化妆品非法添加药品的行为。

 

食品药品案件查处 保持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四品一械”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坚决取缔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8005人次,检查单位6956家,作出行政处罚208件,收缴罚没款188.69万元,没收物品货值14.02万元,取缔无证单位100家,移送公安涉药犯罪案件8件。

 

食品药品宣传教育 出台了《2013年局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创新宣传载体,明确宣传重点,营造浓厚氛围。在《乐清日报》上开辟1/2版面的食品药品安全专栏,在乐清电视台和楼宇广告中循环滚动播放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广告,并通过短信向群众编发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信息。与乐清电视台合办《生活汇》栏目,定期播出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短片,全年累计制作播出34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讲“五进”活动,组织“讲师团”进村入户宣传,同时在“3·15”6月食品安全宣传周、9月全国安全用药月等特殊日期,集中开展大型现场咨询宣传活动,共举办大型咨询宣传活动5次,发放宣传册、宣传单等2万多份。加强教育力度,开展对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联络员以及从业人员的培训,全年共开展各类培训70余次,受益人数1.8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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