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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管理

发布日期: 2015- 01- 09 10 : 58 浏览次数: 字体:[ ]

 

物价监测监管 加强对粮食、食品油、肉蛋菜、石油液化气等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走势的价格监测、预测分析和信息公开;对2012年度61个行政事业性单位进行了收费验审工作,验审率达100%;配合市效能办对依附行政审批强制提供服务、强制收费行为进行了清理,清理出不符合规定收费项目22项。加强价格调节基金日常管理,组织修订了《乐清市应对价格异常上涨工作预案》和《乐清市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

 

物价规范调整 在成本调查和监审的基础上,依法调整了城市公交票价、生猪定点屠宰服务收费、雁荡山风景区和净名谷景点门票价格,核定了景湾花园三期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公务用车服务公司租车服务价格、东山码头停车服务收费及机动车排气检测收费标准。开展了民办教育收费检查,对农产品市场收费、建筑垃圾消纳费、部分行政审批前置的中介和专业服务收费及乐清市公务用车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调查。

 

价格监督检查 开展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对农贸市场、大型超市价格行为进行巡查,营造良好的节假日市场氛围。开展交通短途票价检查,对群众投诉较多的多条农村短途线路进行了综合整治,并处罚款5500元。开展禽流感敏感时期药品和相关商品价格监管,要求各大医院及药品经营户做好商品明码标价和宣传解释工作。开展医药价格、涉农涉企价费、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和旅游行业价格行为专项整治,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年共立案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7起,查处价格违法金额538.10万元,退还消费者131.65万元。

 

价格公共服务 推进成本监审工作,全面实施定调价项目的成本监审,为政府定价提供成本依据。完成了城市供水、污水处理和乐成街道第一中学生均培养成本的定期成本监审,对雁荡山风景游览参观点和净名谷景区门票、乐清市水电总站钟前水库水利工程供水价格、乐清市第四中学生均培育成本的定调价成本进行了监审。做好价格举报处置工作,全年受理投诉举报(咨询)40件,办结40件,办结率达100%,退还消费者消费金额6520元。做好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工作,全年共办理价格鉴定案件1142件,其中刑事案件价格鉴定1137件,占99.6%,上诉率为0.2%,远低于省定2%标准。推进价格服务进小微企业活动,落实减费优惠政策,减轻了小微企业的价费负担。

 

价格法规宣传 在“3·15”和《价格法》实施十五周年宣传活动期间,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价格政策法律宣传。主动做好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工作,做客乐清电台《民生995》特别节目“阳光行动”,针对市民普遍关注的物价问题,与电台主持人一起,为听众答疑解惑,并与听众朋友就相关物价问题作了深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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