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南村吴涤心民居等6处市历史建筑保护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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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2011年,我市公布了第一批共200处的历史建筑,其中南村吴涤心民居、西岙村俞董光民居、瑶南村朱维金民居、单屿门红十三军活动旧址、长山头村林佳杨民居、陈坦村张氏大宗祠等6处建筑,因年久失修坍塌或火灾损毁,已不具备历史建筑保护条件和价值。经2015年9月25日市文物保护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例会审议通过,现决定撤销南村吴涤心民居等6处市历史建筑保护。 特此通知。 乐清市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28日
抄送:市委、人大、政协。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28日印发 附件下载:乐政函〔2015〕53号.a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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