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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乐清市海岸线管理办公室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1/2015-01234
  • 主题分类:
  • 政府工作
  • 文号:
  • 乐政办机〔2015〕25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5-10-08 00:00:00
  • 有效性:
  •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我市海岸线保护工作,节约集约利用海岸线资源,促进我市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海岸线统筹协调管理的通知》(浙政办〔2015〕19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乐清市海岸线管理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公室职责

  协调、指导全市陆海统筹、海岸线保护与利用工作;研究制定海岸线保护与利用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组织编制并实施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负责涉及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海岸线规划符合性审核;研究并确定需要向上级请示的有关海岸线管理的重要事项;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组成人员

  主 任:倪海云(市海洋与渔业局)

  副主任:杨晓阳(市发改局)

  邵奇晓(市国土资源局)

  陈显秀(市住建局)

  蔡齐平(市水利局)

  高 毅(市海洋与渔业局)

  叶建国(市港航管理局)

  联络员:徐顺泳(市发改局)

  尚文升(市国土资源局)

  倪扬建(市住建局)

  李福南(市水利局)

  臧玲玲、林雷明(市海洋与渔业局)

  傅淑华(市港航管理局)

  市海岸线管理办公室设在市海洋与渔业局。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8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8日印发


附件下载:乐政办机〔2015〕25号.a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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