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乐清市镇街级“百姓舞台”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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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局属有关单位: 为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力推进乐清文化强市建设,根据《关于加强“百姓舞台”建设的通知》(温文办〔2014〕71号)文件精神,我市积极打造“百姓舞台”,为群众文艺交流、展示提供平台。为进一步发挥“百姓舞台”作用,决定开展镇街级“百姓舞台”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 所有镇街级“百姓舞台”考核都采取实地抽查和台帐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要求提供相关开工建设图片资料,并对有关镇街上报的新建“百姓舞台”进行实地核查。 二、考核时间 即日起至11月30日。 三、考核要求 请各镇街在11月25日前将本辖区内“百姓舞台”活动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和 “百姓舞台”工作总结(包含汇总数据、品牌特色、活动成效等)上报至我局文化艺术科,电子邮箱:77305316@qq.com,联系人:徐谢,联系电话:61880365。
附件:乐清市镇街级“百姓舞台”活动情况汇总表
乐清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5年11月20日 附件下载:乐文101 关于开展乐清市镇街级“百姓舞台”考核的通知.a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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