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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乐清分中心创建浙江省级“青年文明号”实施方案
  • 索引号:
  • /2015-177257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乐公积金〔2015〕31号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成文日期:
  • 2015-12-01 00:00:00
  • 有效性:
  • 有效

  为开展浙江省级“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进一步激发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乐清分中心(简称乐清分中心)青年职工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工作热情,积极倡导自信自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按照创建浙江省“青年文明号”的总体要求,结合乐清分中心的工作实际,特制订创建浙江省级“青年文明号”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为契机,组织和引导青年干部职工立足本职岗位建功立业,倡导良好职业道德和高度职业文明,展示乐清分中心青年良好精神风貌,为推进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多做贡献。

  二、创建总体目标、宗旨和口号

  (一)总体目标是:创“一流服务、一流管理、一流人才、一流业绩”,立足岗位,奉献青春,把乐清分中心塑造成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社会满意的形象典范。

  (二)创建活动宗旨: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文明服务、安全高效、乐于奉献,充分展示当代青年的精神风貌,塑造热爱住房公积金公积金事业的良好形象,为构建文明和谐社会奉献力量。

  (三)创建口号:创一流业绩,扬青春风采;做文明使者,献优质服务。

  三、创建内容

  1、完善创建机制,增强组织保障。为更好地规范管理、有效广泛地开展青年文明号的创建工作,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周梦琳为组长,霍晓佩、高亨为副组长,赵静俭、杨晴、潘若雅、周芸芸、李志杰为组员。制定创建目标计划。创建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将创建工作活动计划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保证创建活动富有新意,取得阶段性创建工作成效,确保目标计划落实。同时,加大创建活动的宣传,使创建活动人人知晓、人人参与。

  2、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创建氛围。加强宣传动员,广泛发动职工参与创建活动,教育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广大团员青年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对创建青年文明号必要性、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各种形式,在乐清分中心营造浓厚争创气氛,鼓励大家积极参与、踊跃投身到创建活动中去。

  3、建立健全制度,组织落实活动。对照创建标准,制订青年文明号创建管理办法、青年文明号激励机制、青年文明号工作标准,并做好落实。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投诉管理制等优质服务承诺,明确岗位职责,对每个岗位定人、定责、定标准、定奖惩。建立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时限向社会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4、规范服务行为,倡导岗位文明。严格践行服务承诺,从小事做起,深入开展“三个一”(接好每一个电话、解释好每一个疑问、处理好每一笔业务)活动,做到用心倾听、细心服务、优质高效,打造“举止文明礼貌,环境优美温馨,服务优质高效”的窗口形象。

  5、开展培训评比,提高业务技能。开展岗位练兵。组织青年参加进行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的培训,举办业务技能岗位练兵、礼仪培训活动等,促进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扎实运行。制定评选标准,深化开展“服务明星”、“岗位标兵”等评选活动,扎实开展工作,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提升公积金的群众认知度。

  6、优化办公环境,提升窗口形象。以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理念为指导,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听取群众的意见,不断创新服务措施,完善便民服务卡、宣传册和服务评价系统,进一步发挥“引导员”和“咨询员”的作用,不断拓宽服务范围,创新服务方式,为服务对象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7、丰富文化生活,夯实创建基础。把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与开展行业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开展学习法律法规、计算机应用技能等各项活动,提高学习兴趣,不断激发青年骨干的开拓进取精神,加强乐清分中心的文化建设。

  8、开展帮扶活动,推动创建工作。发扬艰苦朴素、助人为乐的优良作风,积极热情地向需要帮助的人伸出援助之手。认真响应和积极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社会公益活动,如“慈善一日捐”、3.5学雷锋、献血、植树等活动。组织开展送温暖,助残、助学、助困献爱心等活动,弘扬爱心和社会道义,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四、服务承诺

  (一)服务态度:着装整齐,举止文明,微笑服务,热情周到,做好业务工作,认真听取办事群众和组织的意见建议。

  (二)服务质量:精通业务,法律条文,严格执法程序,及时处理各类投诉,团结协助,保证高质高效。

  (三)服务纪律: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敬业爱岗,廉洁自律,勤政为民,坚持办事公开,处理问题公开,身份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和组织的监督。

  五、实施步骤

  第一步 动员宣传(2015年6-7月)

  1、提交“青年文明号”申报材料,制定创建活动计划、目标和工作措施,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2、召开全体人员动员大会,做到思想发动。并利用各种机会进行广泛宣传和动员,使得乐清分中心干部职工了解争创这一活动的意义,并大力支持和参与此项活动,悬挂统一参赛标志,张贴“青年文明岗”标牌。加大舆论宣传,提高创建认识,在全中心范围内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

  第二步 全面创建(2015年8月至2016年8月)

  与乐清分中心工作性质紧密结合,从工作作风、工作质量、工作态度上重点抓好“青年文明号”的创建工作,对照创建考核标准进行全面落实,检查改正,实现达标。

  第三步 自查整改(2016年9-10月)

  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自查小组对创建活动进行自查,按照青年文明号量化考评标准,逐项对照检查验收,不足的要组织整改。并整理归档青年文明号活动材料。

  第四步 考核验收(2016年11月)

  对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做好各种文字、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建档工作。接受省级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考核、验收。

  六、创建要求

  (一)加强宣传,塑造形象。青年文明号活动是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乐清分中心作为服务窗口,各科室要积极组织动员,积极配合开展多种形式的便民服务活动,广泛宣传,使全体青年职工积极投入到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中来。通过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进一步树立队伍形象,提高行业文明程度。

  (二)积累资料,完善档案。充分认识积累资料,完善档案的重要性,做到每次活动都有记录(文字材料和图片资料),每次会议都有纪要,完善档案。

  (三)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各科室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开展具有特色的系列活动丰富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增强集体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把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不断推向高潮。

 

  

  

  

  二O一五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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