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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5年乐清市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16/2015-177342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乐农〔2015〕145号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15-12-11 00:00:00
  • 有效性:
  •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全面提升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和水平,根据市农业局、财政局《关于印发乐清市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办法的通知》(乐农〔2013〕104号)和市农业局、财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乐清市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复评)工作的通知》(乐农〔201590号),经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愿申报,镇(街道)初审推荐,市农业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联评联审公示,认定乐清市金穗水稻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13家合作社为2015年乐清市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同时,对2012年已认定的乐清市示范性合作社进行了复评,其中乐清市嫣红花木专业合作社等9家合作社复评不合格,不再享有乐清市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称号,其余22家合作社复评通过继续保留乐清市示范性合作社称号;37家合作社为2013年认定监测通过仍在3年有效期内,48家合作社为2014年认定监测通过仍在3年有效期内,以上名单详见附件,现一并予以公布。 

  希望市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要积极创新经营机制,着力壮大自身实力,不断增强服务能力,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附件:2015年乐清市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

  乐清市农业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1512月9 

   

 

乐清市农业局(林业局)办公室         2015年12月9印发 

 


附件下载:乐农〔2015〕145号关于公布2015年乐清市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的通知.aip
附件下载:乐农〔2015〕145号的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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