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命名乐清市柳市聚优幼儿园等14所幼儿园为浙江省三级幼儿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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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有关幼儿园: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浙江省等级幼儿园评定标准》的通知(浙教学前〔2014〕62号文件)精神和有关幼儿园的申请,我们于2015年11月16日至12月10日,首次用新标准对柳市聚优幼儿园、柳市瑞昕幼儿园、城东苗苗幼儿园、翁垟邮电幼儿园、柳市格林童话幼儿园、柳市小太阳幼儿园、柳市贝特幼儿园、大荆蓝天幼儿园、虹桥攀龙幼儿园、城南南岸幼儿园、柳市宝贝计划幼儿园、淡溪福娃幼儿园金贝园区、柳市彭桥幼儿园、柳市教育路幼儿园等14所幼儿园进行了督导评估。经审定,以上14所幼儿园已达到浙江省三级幼儿园办园水平标准;决定命名为浙江省三级幼儿园。
乐清市教育局 2015年12月14日
抄送:温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乐清市人民政府督导室、市财政局,有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乐清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12月14日印发 附件下载:乐教〔2015〕58号.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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