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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命名乐清市柳市聚优幼儿园等14所幼儿园为浙江省三级幼儿园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4/2015-177356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乐教〔2015〕58号
  • 发布机构:
  • 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15-12-14 00:00:00
  • 有效性:
  • 有效

各学区,有关幼儿园: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浙江省等级幼儿园评定标准》的通知(浙教学前〔201462号文件)精神和有关幼儿园的申请,我们于20151116日至1210日,首次用新标准对柳市聚优幼儿园、柳市瑞昕幼儿园、城东苗苗幼儿园、翁垟邮电幼儿园、柳市格林童话幼儿园、柳市小太阳幼儿园、柳市贝特幼儿园、大荆蓝天幼儿园、虹桥攀龙幼儿园、城南南岸幼儿园、柳市宝贝计划幼儿园、淡溪福娃幼儿园金贝园区、柳市彭桥幼儿园、柳市教育路幼儿园等14所幼儿园进行了督导评估。经审定,以上14所幼儿园已达到浙江省三级幼儿园办园水平标准;决定命名为浙江省三级幼儿园。 

    

    

    

  乐清市教育局 

  20151214 

    

    

    

    

    

    

    

    

    

  抄送:温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乐清市人民政府督导室、市财政局,有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乐清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12月14印发 


附件下载:乐教〔2015〕58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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