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5年度乐清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分配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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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水库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库移民专项资金项目扶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移领办〔2015〕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我市2015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分配计划下达给你们(具体见附件)。 为做好后扶资金项目扶持建设工作,后扶资金可与其他渠道资金统筹安排,用于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项目扶持,不可直接和变相发放给移民个人。各有关镇、街道要加强领导、积极协调,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以确保后扶资金项目能够尽快得到实施,尽早发挥扶持项目效益和后扶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1、2015年度乐清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分配计划汇总表 2、2015年度乐清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分配计划表
乐清市移民安置办公室 乐清市财政局
2015年12月11日 附件下载:乐清市2015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分配计划汇总表.xls 附件下载:乐清市2015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分配计划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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