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乐成街道食安办主要职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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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各食安委成员办公室,各职能站所、各村居: 《乐成街道食安办主要职责》已经乐成街道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乐成街道办事处 2015年12月10日 乐成街道食安办主要职责 第一条、负责本辖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方针政策,分析形势,研究部署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 第二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组织力量协助监管部门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 第三条、制订本辖区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建立责任网格内食品生产经营者数据库,并上报相关信息。 第五条、统筹规划本地食品摊贩经营场所,协助开展日常管理。 第六条、针对存在问题和上级部署,及时开展专项整治,组织或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查处辖区内无证生产经营、制假售假食品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各项长效监管机制。 第七条、负责管理、培训辖区内食品安全专职协管员和村居信息员,明确其工作职责、考核办法等事项。 第八条、做好民间厨师登记备案、农村家宴申报备案和管理工作,预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第九条、推动全街道食品安全工作,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科普知识宣传。 第十条、受理群众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并按照职责权限及时处理。 第十一条、辖区内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及时上报并协助相关部门处理。协助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采集和食源性疾病调查。 第十二条、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乐成街道办事处 2015年12月10日 乐成街道党政(人大)办公室 2015年12月11日印发 附件下载:乐街办〔2015〕166号关于印发《乐成街道食安办主要职责》的通知.a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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