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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6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任务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16/2015-176181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乐林〔2015〕97号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15-12-18 00:00:00
  • 有效性:
  • 有效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国有林场):

  为切实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进一步明确防治目标任务,根据2015年我市秋季松材线虫病疫情和温州市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会议精神,现将2016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任务和经费安排下达给你们。请高度重视、狠抓落实,确保完成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防治工作责任。

  2015年全市疫情扩散迅速,危害严重。为落实责任,科学防治,严防松材线虫病疫情反弹,各发生区镇(街道)、林场要抓好当前的除治工作,认真安排部署,及时协调解决防治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落实防治任务、责任和措施,确保各项防治任务、措施落实到位。

  二、明确目标,保证除治进度和质量。

  各发生区镇(街道)、林场要根据下达的防治任务,抓紧做好疫木防治清理工作,保证除治质量和进度,务必在4月底前完成枯死木清理任务和除害处理。各发生区镇(街道)、林场特别是新发生区,要严格把好防治质量关,聘请责任心强的人员组建质量监理队伍,全过程跟踪检查防治工作;要深入每个除治山场开展防治质量检查,做好边除治边检查,确保疫木、枝桠、代桩均按照山场防治技术规范的要求处理到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要及时返工。 

  三、加强疫木管理,严格检疫封锁。

  各发生区镇(街道)、林场要严格按照《乐清市2016年度松材线虫病预防与除治方案》要求,加强对采伐、清理、运输、除害处理以及安全利用等工作的管理。疫木一律停止商品性采伐,除治性采伐的松木一律纳入疫木管理范围。要以发病山场的检疫封锁为落脚点和切入点,常年委托护林员参与协管,严防疫木流失、疫情扩散。 

  附件:2016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任务表 

  乐清市林业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1512月17 

  

乐清市农业局(林业局)办公室      2015年12月17印发 

 


附件下载:乐林〔2015〕97号附件.doc
附件下载:乐林〔2015〕97号关于下达2016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任务的通知.a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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