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三位一体”合作体系建设工作年终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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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做好2015年度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三位一体”合作体系建设考核工作,现就对各镇、街道进行年终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列入2015年度镇、街道考绩的“五市六城建设—保障工作—经济建设-现代农业”中“三位一体”合作体系建设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进展情况,主要考核指标依据《2015年度镇(街道)和功能区考绩法》(乐委〔2015〕55号)和《考核项目分项考核细则》(乐考办〔2015〕2号)。具体项目详见附件。 二、有关要求 请各地于12月22日之前上报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2015年度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三位一体”合作体系建设年终考核报表,所有数据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年度总结,内容包括工作进展情况、亮点做法、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2)2015年度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三位一体”合作体系建设考核报表(表1、2)。逾期不报给予酌情扣分。 联系电话:61880128,传真61880298 农民信箱:市农业局经管科-虞旭平 附件:1、乐清市2015年度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考核报表 2、乐清市2015年度“三位一体”合作体系建设考核报表
乐清市农业局 2015年12月16日
附件下载:乐农〔2015〕150号附件.doc 附件下载:乐农〔2015〕150号关于做好2015年度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三位一体”合作体系建设工作年终考核的通知.a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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