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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清市涉税信息交换实施办法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1/2015-01205
  • 主题分类:
  • 政府工作
  • 文号:
  • 乐政发〔2015〕85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5-12-02 00:00:00
  • 有效性:
  •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乐清市涉税信息交换实施办法》已经十五届市政府第三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乐清市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30日

 

  

  乐清市涉税信息交换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税收征收管理,维护税收公平,充分发挥政府各部门职能优势,促进经济与税收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税收征管保障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3〕145号)以及《温州市涉税信息交互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政办发〔2014〕115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实施办法所称的涉税信息交换工作,是指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税务机关以及有关单位根据经济和税收管理的特点和要求,所采取的涉税(费)信息传递、交互、使用等活动的总称。

  第三条 建立乐清市税收征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市财政局(地税局)、市国税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负有税收执法协助和涉税信息交换职责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市税收保障工作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部署和协调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简称“市保障办”),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有关工作的落实和日常协调工作。

  第二章 涉税信息交换

  第四条 有关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明确专人对口联系,按照本办法确定的格式、内容和时限提供涉税信息,不得推诿。

  第五条 税务机关应当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税收管理工作要求及相关单位工作职责和管理方式的变化,适时调整或者增加涉税信息交换的单位,并及时与该单位协商确定涉税信息的内容和种类,有关单位应当予以支持。

  第六条 税务机关应当加强信息比对,提高对涉税信息的深度挖掘和综合分析能力,全面提升第三方信息利用水平。

  第七条 有关单位因工作需要要求共享、查询税收征收信息的,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提供相关信息,实现信息共享。

  第八条 对有关单位提供的涉税信息,税务机关应当妥善保存和管理,不得用于税收征收管理之外的其他用途。未经提供单位同意,税务机关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涉税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税务机关及有关单位应当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有关单位应当依法使用和保管税务机关按照规定提供的税收征管信息。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擅自向社会公开或者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税收征管信息。

  第三章        税收执法协助

  第九条 有关单位,应当明确职能机构和人员,积极协助税务机关做好税收征管工作。

  (一)税务机关依法提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时,市法院应当予以依法执行,并应当积极协助保障税收优先权的有效行使。

  (二)市公安局对税务机关提请报备为法定不准出境人员的欠缴税款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对已经按照规定结清全部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纳税担保的,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向市公安局撤销报备;市公安局对税务机关税收控管和查办涉税案件需要协助查询纳税人以及其他涉案人员身份证明、暂住人口居住情况、境内外出入境记录等信息的,应当协助查询。税务机关在提请查询时要出具相关手续。

  市公安局对税务机关移送的涉税犯罪及其他涉税违法线索案件应当及时查处并反馈。遇特殊情况,应当提前介入配合。

  (三)市住建局、国土资源局因申请办理房屋、土地权属申请人不能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不征、免征税证明)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税务机关对纳税人依法实施房屋、土地权属情况查询和查封时,市住建局、国土资源局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税务机关依法查封房屋、土地后,应当向市住建局、国土资源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相关部门在查封期间不得办理权属变更手续。

  (四)市市场监管局因申请办理工商注销手续或者股权变更登记的申请人不能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税务登记注销证明或者完税证明(不征、免征税证明)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并告知申请人应当办理的相关税务手续。

  因企业整合重组或者融资性股权质押等5种特定情况下发生的股权变更登记,由市市场监管局先予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同时函告税务机关。

  市市场监管局应当定期清理工商登记数据,努力保持登记信息真实、准确。

  (五)其他单位应当根据税务机关执法需要,履行相应职责。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十条 市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会同有关单位,分步推进涉税信息交换传递工作,并根据实际,努力推进信息交换平台的建设。

  第十一条 涉税信息交换及税收协助工作所需经费,由市财政予以保障。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实施办法自发文之日起30日后实施,有效期10年。

  附件:乐清市涉税信息传递项目内容一览表

 

  

附件

  乐清市涉税信息传递项目内容一览表

序号 

部门 

涉税信息传递项目内容 

传递 

用途 

1 

市财政局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专项支出对象、项目、金额信息 

按季 

税源跟踪 

政府拆迁企业补偿支出企业名称、金额、补偿时间信息 

按季 

税源跟踪 

对企业和个人的财政补贴、返还、奖励信息 

按年 

税源跟踪 

2 

市国税局 

纳税人状态信息(非正常户、注销户、证件失效户等) 

按月 

夯实登记基础 

国地税共管户定额核定与调整信息 

即时 

防范个体管理风险 

纳税人税收入库信息(包括门征信息) 

按月 

税源跟踪 

纳税人报送的财务数据信息(增值税纳税人) 

按月 

防范税收管理风险 

3 

市地税局 

纳税人状态信息(非正常户、注销户、证件失效户等) 

按月 

夯实登记基础 

纳税人税收及社保费入库信息 

按月 

税源跟踪 

纳税人报送的财务数据信息(营业税纳税人) 

按月 

防范税收管理风险 

4 

市市场监管局 

股权转让信息 

实时 

防范税收管理风险 

“个转企”信息 

按季 

促进个转企工作 

5 

市公安局 

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持有出境证件信息 

按需 

阻止欠税人出境 

旅店业住宿房间信息 

按需 

夯实税源 

6 

市法院 

破产受理公告信息 

即时 

防范欠税风险 

涉及纳税人资产处置的受理信息 

即时 

防范欠税风险 

7 

市国土资源局 

土地基准价格信息 

按年 

夯实土地 

交易评估 

价格基础 

土地使用权初始、变更、注销登记信息 

按季 

夯实土地税源 

土地供应、土地收回信息 

按季 

夯实土地税源 

8 

市住建局 

建筑施工许可证发放和外来建筑企业备案信息、建筑工程招投标和竣工备案信息 

按季 

夯实营业税税源 

提供商品房销售网上备案合同信息 

按需 

夯实房产交易税源 

房产所有权登记信息 

按需 

夯实房产税源 

9 

市市政园林局 

市政、园林绿化等工程招投标和竣工备案信息 

按季 

夯实营业税税源 

10 

市教育局 

教育培训机构登记管理信息 

按月 

夯实登记基础 

11 

市卫生和计生局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登记信息 

按年 

夯实登记基础 

12 

市文广新局 

文化经营许可证信息 

按季 

夯实税源 

商业性文艺团体演出登记信息 

即时 

夯实营业税源 

外籍演职人员参演信息 

即时 

夯实涉外税收税源 

13 

市人行      (外汇管理) 

贸易项目下佣金支付信息 

按季 

税源跟踪 

重点监测企业信息 

按季 

防范退税风险 

14 

市科技局     (知识产权) 

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合同认定登记及审核信息 

按批 

夯实税源 

专利权转让、专利权实施合同备案登记及审核信息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复审信息 

15 

市民政局 

社会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变更、注销信息 

按年 

夯实税源 

16 

市发改局 

政府投资项目立项信息 

按季 

夯实营业税税源 

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及进度信息 

按季 

税源跟踪 

信用办归集的相关涉税信息 

按季 

税源跟踪 

17 

市供电局 

非居民用电信息 

按季 

防范税收管理风险 

供电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企业信息 

按需 

夯实税源 

18 

市经信局 

资源综合利用证书信息 

按年 

夯实税源 

19 

市商务局 

外资企业变更审批、外资企业并购境内企业并购信息 

按季 

税源跟踪 

内资企业境外投资的审批信息 

按季 

税源跟踪 

20 

市人力社保局 

外籍人员就业登记信息 

按季 

夯实涉外税收税源 

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介绍机构登记信息 

按季 

夯实登记基础 

社保登记和缴纳信息 

即时 

夯实登记基础 

21 

市水利局 

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登记信息 

按季 

夯实营业税税源 

22 

市环保局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信息、排污申报登记、排污权交易信息 

按年 

防范税收管理风险 

23 

市国资办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组、改制、兼并、转让、划转信息 

按月 

税源跟踪 

24 

市残联 

残疾人数、残疾人就业信息,残保金征缴信息(核定数) 

按月 

防范税收管理风险 

25 

市供水集团 

非居民用水信息 

按需 

防范税收管理风险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政协,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30日印发


附件下载:乐政发〔2015〕85号.a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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