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拨淡溪镇居家养老全覆盖试点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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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溪镇人民政府: 根据温州市委、市政府全面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的指示精神,为支持淡溪镇居家养老全覆盖试点工作,结合考核验收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淡溪镇新建的24个村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予以建设资金补助,补助资金共计120万元。 资金到位后,请你镇根据各村实际建设资金投入情况予以拨付建设补助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账物相符、有账可查,要求于2016年3月底前资金到位,你镇应对各村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市民政局将适时组织人员进行督查。 附:淡溪镇居家养老全覆盖试点建设资金补助表 乐清市民政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15年12月16日 乐清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5年12月16日印发
附件下载:乐民救〔2015〕390号.a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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