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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拨淡溪镇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016年度部分运行经费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8/2015-176202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乐民救〔2015〕389号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5-12-21 00:00:00
  • 有效性:
  • 有效

淡溪镇人民政府:

  为大力支持淡溪镇居家养老全覆盖试点工作,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使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尽快投入正常运行。经研究决定,预拨淡溪镇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016年度部分运行经费,对淡溪镇33家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运行进行资金补助,预拨补助资金共计66万元。 

  资金到位后,请要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要求,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做到账物相符、有账可查,你镇应对各村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市民政局将适时组织人员进行督查。

  附:淡溪镇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016年度部分运行经费补助表 

  乐清市民政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1512月16 

 

乐清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5年1216日印发 


附件下载:乐民救〔2015〕389号.a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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