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拨2015年“四边区域”私坟生态化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
|
|
相关镇(街道)社会管理办、财政办: 根据温州市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核定2015年“四边区域”私坟治理基数的通知》(温殡改办〔2015〕5号)精神,柳市、虹桥、北白象、清江、雁荡、石帆等6个镇(街道)对温州市下达的甬台温高速公路、104国道(含虹桥过境段)沿线128座未治理的私坟,进行了生态化改造。经研究,决定按照每座私坟2800元的标准,对以上6个镇(街道)私坟生态化改造工作补助资金35.84万元。 请相关镇(街道)务必加强监督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附:2015年“四边区域”私坟生态化改造资金补助分配表 乐清市民政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15年12月16日
乐清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5年12月16日印发
附件下载:乐民事〔2015〕388号.aip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