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部门文件
关于印发《乐成街道协管员、信息员日常考核管理机制》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108/2015-176381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乐街办〔2015〕177号
  • 发布机构:
  • 乐成街道
  • 成文日期:
  • 2015-12-21 00:00:00
  • 有效性:
  • 有效

街道各食安委成员办公室、各职能站所、各村居:

  《乐成街道协管员、信息员日常考核管理机制》已经乐成街道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乐成街道办事处

  201512月18 

  乐成街道协管员、信息员日常考核管理机制

  一、街道食安办会同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协管员、信息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初始分为100分,80分以上(80)为称职。 

  二、考核期内有以下情形的按相应规定扣分:

  (一)责任网格内基本情况不清的,扣2-5分; 

  (二)未按月对无证无照从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隐患排查的,每少1次扣5分;排查信息未及时上报的,1次扣1分;存在1个月以上的无证无照对象每漏报1家扣1分; 

  (三)无故不参加培训教育、宣传活动、专项检查等管理活动的,1次扣2分; 

  (四)未按规定做好集体聚餐管理,发现1起扣1分; 

  (五)未完成市食安办和街道食安办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酌情扣分;

  (六)街道食安办认为应予扣分的其他事项。

  三、考核期内有以下情形的按相应规定加分:

  (一)上报的信息经核查真实有效,管理相对人被刑事立案的,1起加5分; 

  (二)上报的信息经核查真实有效,管理相对人被行政立案的,1起加1分; 

  (三)协管员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街道级采纳加2分,市级采纳加5分; 

  (四)协管工作有创新、有特色、有亮点的,加2-5分; 

  四、街道食安办于每年年底前完成协管员、信息员年度考核工作,考核结果记入档案,同时抄告市食安办。

  乐成街道党政(人大)办公室                  2015年1221日印发 


附件下载:乐街办〔2015〕177号乐成街道协管员、信息员日常考核管理制度定稿.aip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