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乐成街道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保障机制》的通知
|
|
街道各食安委成员办公室、各职能站所、各村居: 《乐成街道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保障机制》已经乐成街道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乐成街道办事处 2015年12月18日 乐成街道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保障机制 一、协管员、信息员工作薪酬是由国家财政局直接下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予以保障,协管员年人均薪酬3万元(含社会保险费),信息员年人均薪酬600元。 二、协管员、信息员巡查时发现的线索或信息,经核查被依法立案或行政处罚的,按《乐清市食品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乐财社〔2014〕71号)规定给予奖励,其中对重大案件有突出贡献的将给予全市系统通报奖励。 三、协管员每人每月中餐费200元,由街道财政支出。 四、街道食安办实行协管员、信息员工作激励机制,对表现突出、考核优秀的协管员、信息员予以适当奖励。 乐成街道党政(人大)办公室 2015年12月21日印发 附件下载:乐街办〔2015〕183 号关于印发《乐成街道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保障机制》的通知.aip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