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乐成街道食品安全协助执法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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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各食安委成员办公室、各职能站所、各村居: 《乐成街道食品安全协助执法制度》已经乐成街道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乐成街道办事处 2015年12月18日 乐成街道食品安全协助执法制度
一、街道食安办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协助有关食品监管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二、一旦发现辖区内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三无”食品的违法行为和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的现象,及时组织力量予以制止并协助有关食品监管部门进行处理。 三、食品监管部门处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违法行为时,需要镇食安办配合协助的,应积极调度力量,予以支持协助。 四、街道食安办定期与辖区内食品监管部门互通信息,加强沟通,共同协作,保障辖区内食品安全。 乐成街道党政(人大)办公室 2015年12月21日印发 附件下载:乐街办〔2015〕180号乐成街道食品安全协助执法制度.a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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