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市政园林局关于明确城市道路挖掘管理工作职能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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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政园林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各相关科室、站所: 根据《关于印发乐清市城市道路挖掘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关于成立乐清市城市道路挖掘管理整治领导小组的通知》、《乐清市城市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8月3日城市道路挖掘管理联席会议的精神,现将两个局的各科室、站所在城市道路挖掘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一、市政园林局 1、局办公室:负责城市道路挖掘工作的宣传工作,包括相关政策法规的宣教,与报纸、电视台等媒体的对接联系,乐清日报曝光台专栏的供稿等。 2、市政公用科:负责城市道路挖掘管理总体协调工作,负责城市道路挖掘年度计划管理。 3、行政审批科:负责城市道路挖掘许可证审批工作,并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将已审批的挖掘申请告知现场巡查、执法人员。 4、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负责城市道路挖掘行为的举报受理及交办工作,协助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路面巡查工作。 5、市市政工程管理所:负责城市道路挖掘修复工作,参与主要隐蔽工程中间验收工作。 6、市市政园林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涉及道路挖掘的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管工作。 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严格把关。如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局党委将追究责任。 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市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负责对在城市道路上未批先挖、少批多挖、超期挖掘、文明标化施工措施拒不落实等行为的行政执法等工作。
乐清市市政园林局 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5年8月4日 附件下载:乐政园〔2015〕65号 关于明确城市道路挖掘管理工作职能分工的通知.a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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