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市政园林局关于对2014-2015年环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三批)实行“以奖代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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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加快我市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进度,提供建设资金保障,根据乐政办函〔2014〕56号《关于印发乐清市2014—2015年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的通知》精神,现将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以奖代补”资金共917.6747万元分配给各镇(街道),望各单位加强该项资金的管理,专款专用,不得移用,切实建设、维护好环卫基础设施,为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附件:1.乐清市2014—2015年度环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奖代补”名单 2.乐清市2014—2015年度环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奖代补”预拨名单
乐清市市政园林局 乐 清 市 财 政 局 2015年12月17日 附件下载:乐政园〔2015〕122号关于对2014-2015年环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三批)实行“以奖代补”的通知.a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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