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市政园林局关于印发《乐清市燃气行业夏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各有关单位: 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清市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乐政办发明电〔2015〕57号)和《乐清市市政园林系统夏季消防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乐政园〔2015〕 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制定《乐清市燃气行业夏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2015年6月18日
乐清市燃气行业夏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实 施 方 案
为切实做好燃气行业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企业火灾防控能力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我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清市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乐政办发明电〔2015〕57号)和《乐清市市政园林系统夏季消防安全工作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部署开展燃气行业夏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并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结合市政府十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开展以燃气行业夏季火灾隐患整治、应急救援工作准备、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切实增强企业火灾事故防控能力,确保燃气行业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二、检查时间 2015年6月18日至2015年9月20日。 三、组织领导 市市政园林局成立燃气行业夏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张金财局长担任组长,高凌云副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市政公用科、行政审批科、燃气管理站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燃气管理站,张献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乐清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和各燃气储配企业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主要负责人亲自研究、分管负责人亲自督办,确保专项检查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四、检查范围 全市已取证的燃气生产、经营、储存企业。 五、检查内容 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为重点,主要检查企业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组织,建立义务消防队,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具体检查内容详见附件1。 六、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20日前)。各相关企业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实施方案,成立工作组织机构,召开会议部署落实,明确工作任务。实施方案于 6 月 20日前报夏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62590511 传真:62590511 地址:乐成街道建设中路9号三楼)。 (二)企业自查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各相关企业针对专项检查内容开展自查,整改消除火灾隐患,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各相关企业必须于6月30日前完成自查,认真填写《燃气行业夏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表》(附件1),并于6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至市燃气管理站。 (三)全面检查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我局将以市燃气管理站为主,与市政公用科、行政审批科等科室组成专项检查组,根据第三季度执法工作计划安排,对全市的燃气企业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建立重点企业、重点场所花名册,摸清底数和隐患单位数,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四)总结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检查组将对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巩固、深化检查工作成果。 七、措施与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相关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燃气行业夏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重要意义,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通过检查推动建立健全领导体系、主体责任体系、监管体系、责任追究体系、宣传教育培训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力提升火灾防控水平。 (二)认真排查整治。各相关企业要结合本单位自查排查整治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要加强整改,落实到位。整治期间每月18日前,市燃气管理站将《燃气行业夏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至夏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宣传造势。要针对夏季火灾多发、易发的特点,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群众使用管道燃气和瓶装燃气的消防安全意识。 附件:1、燃气行业夏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表 2、燃气行业夏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 附件下载:乐政园〔2015〕53号 关于印发《乐清市燃气行业夏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aip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