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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市政园林局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市政园林系统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大排查暨深化“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28/2015-176225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市政工程
  • 文号:
  • 乐政园〔2015〕69号
  • 发布机构:
  • 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
  • 成文日期:
  • 2015-12-22 00:00:00
  • 有效性:
  • 有效

局机关各科室、站所,各有关单位: 

  为深刻吸取2015812日“812”天津海滨新区开发区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爆炸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消除市政园林系统安全隐患,根据省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函城字〔2015384号)、温州市住建委《关于立即开展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温住建发〔2015190号)、乐清市安委会《乐清市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及《关于转发温州市安委会关于组织开展电梯和水上娱乐项目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乐安委〔20156号)等文件要求,以及818日局系统第三季度安全生产例会精神,结合系统实际,经研究,决定立即开展全市市政园林系统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大排查暨深化“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市政园林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和深化“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促进各单位安全责任意识,认真解决安全生产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减少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促进我市市政园林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检查和整治重点  

  (一)市政基础设施 

  1、已投入使用的城市主干路上的各类桥梁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城市桥梁的检测评估、养护维修、技术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等相应制度的建立情况,逐步建立“一桥一卡”信息管理制度。 

  2、城市道路巡查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3、城市排水设施的日常维护和应急抢修,汛期的排水管道的疏通、清淤。 

  4、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置和维护情况。 

  5、城市道路无序挖掘管理情况。 

  (二)在建市政园林工程 

  1、按照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建筑施工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建发〔2015190号)要求,以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依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市场行为。 

  2、按照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的通知》(浙建安办〔20153号)要求,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开展重点整治,检查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3、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办理情况;在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安全责任制、领导带班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等落实情况;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情况。 

  4、施工单位依法取得相关登记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登记许可范围内承揽工程的情况,是否存在超越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的情况;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依法签订总分包合同的情况,包括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分包单位配合并服从总承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情况等 

  5、在建工程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脚手架、深基坑等事故易发部位和环节,以及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论证及执行情况;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等情况。 

  6、建筑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置和维护情况。 

  7、建筑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责任企业和人员处罚情况。 

  (三)公用事业行业 

  1、城市供水 

  1)供水企业执行《城市供水水质标准》的情况。 

  2)供水企业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水质以及供水企业主要净水原材料质量情况。 

  3)供水企业水质检验机构、人员、设备、检测能力情况。 

  4)供水企业水质检测情况、水质管理制度及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 

  5)加氯间等安全重点环节管理情况。 

  6)供水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编制和执行情况,供水异常和应急处理情况。 

  2、城市燃气 

  1)燃气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落实情况,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抢险抢修人员、设备、物资的配置情况,上岗人员的持证情况,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等。 

  2)管道燃气:燃气场站安全间距规划控制情况,场站安全生产设施的配备和维护情况,市政管网的巡查和管理情况,打击非法占压、破坏市政燃气管道行为的情况,管道燃气工程的建设情况,客户服务情况,入户检查情况,接警、处警等机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气源气质和供应保障情况,高层建筑内擅自改装燃气管道的巡查和整改落实情况等。 

  3)瓶装燃气综合经营企业(储配站):燃气场站现场管理情况,主要设备和管线的维护保养情况,安全生产设施的配备和完好情况,设备定检情况,钢瓶充装和规范经营情况,安全生产险的投保和续保情况等。 

  4)瓶装燃气供应站点:瓶库安全设施配备情况,营业房的规范设置情况,经营管理情况,钢瓶管理的执行情况,台帐记录情况等。 

  5)无证瓶装燃气经营点及非法充装、存储等行为的打击处置情况。 

  6)各燃气企业对《温州市燃气经营企业监管考评办法(试行)》的落实情况。 

  (四)环卫园林综合 

  1、污水泵站、污水处理厂的安全运行管理情况。 

  2、公园水上游乐设施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和设施设备定期检验、救生设备配备、安全警示标志以及应急处置措施的情况。 

  3、防台防汛期间古树名木、行道树、庭院树木的支撑、加固、扶正、梳枝及灾后清障等工作。 

  4、垃圾填埋场、垃圾转运站等环卫设施内机具、设备的检查维修,定期保养,消防措施等情况;垃圾场自燃、渗滤液、危化品等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环卫工人安全教育落实情况。 

  三、检查时间安排 

  (一)各单位自查阶段(825日前)。各单位负责人带队,对所属管理范围进行自查自纠,并做好自查记录。在建市政园林工程自查工作由建设单位牵头,召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开展自查。 

  (二)检查组检查阶段(825日至93日)。我局组织检查组,对局系统安全生产进行情况检查,认真总结分析,形成通报文件。 

  (三)上级部门督查阶段(93910日)。温州市住建委、温州市城管执法局将适时组织督查组,对我市开展监督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保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我局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张金财任组长,郑巨隆、高凌云、万建旭、陈亦宇、屠晓、郑章贵、张贤胜、仇永亲、严伟良任副组长,局各相关职能科室站所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此次大检查的各项工作。检查要切实分解工作任务,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各项措施,确保此次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全面排查,突出重点。各单位要对照职责要求进行全覆盖的自查自纠,组织人员进行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类隐患,确保排查整治不走过场。特别是危险性较大的重点环节,要全方面认真开展排查,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及时消除隐患。 

  (三)强化督查,依法查处。各单位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措施确保隐患落实整改到位;对隐患排查整改不力和拒不整改隐患的,局党委将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 

  (四)认真总结,完善机制。各单位要把此次大检查与日常管理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推进。通过大检查,找出问题,制定措施,及时总结经验,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各单位于93日前将此次大检查总结报我局市政公用科,联系人:金桑,电话/传真:61889810/61889823  邮箱:798212864@qq.com 

    

    

                       2015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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