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烟草专卖局温州市烟草公司乐清分公司关于印发201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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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部门: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专业技术类人员的成长通道,根据《温州烟草系统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经局(分公司)党组研究决定,现制定下发《乐清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201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乐清市烟草专卖局 温州市烟草公司乐清分公司 2015年1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 201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方案 根据《温州烟草系统职业(岗位)技能等级聘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聘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浙江省温州市烟草专卖局浙江省烟草公司温州市公司关于印发温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201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实施方案和温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2015年度职业(岗位)技能等级聘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温烟人联[2015]113号文件精神,结合乐清烟草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聘任范围 乐清烟草管理类专业管理序列中具有与本岗位工作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二、聘任职数 根据《聘任管理暂行办法》职数设置的相关规定,结合队伍结构、编制数量及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数等实际情况进行聘任。 (一)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不超过适用部门岗位数的30%、不超过适用部门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数的60%设置,根据实际情况及有关规定分别在经济、政工、工程、会计等岗位中聘任。 (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包括助理级和员级,按不超过适用部门岗位数的20%、不超过适用部门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数的50%设置,根据实际情况及有关规定分别在经济、政工、工程、会计等岗位中聘任。 三、申报条件 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申报条件按照《聘任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组织机构 为保证本次聘任工作的顺利进行,乐清市局(分公司)成立职业(岗位)技能等级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加盛 副组长:李建林、李乐军 成 员:项凌华、林宏渊、倪孟杰、周志敏、王毕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聘用的具体工作,项凌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张余成、包伟优、朱墨默组成。 五、聘任程序 (一)公布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拟聘任岗位、拟聘职数、聘任条件等有关事项。 (二)个人申请。应聘人员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报表》,由所在部门提出推荐意见后,附相关材料(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等),送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聘任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 (四)公开竞聘/民主推荐。通过资格审查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需参加公开竞聘,在竞聘大会上进行竞聘发言,由参加竞聘大会人员对竞聘人员进行民主评议。竞聘人数不足3人的,该岗位取消。 通过资格审查的助理级、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直接通过民主推荐形式产生人选。 公开竞聘/民主推荐由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五)确定人选。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民主推荐结果提出拟聘人员,报县局党组研究。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拟聘人员报市局(公司)审批。 (六)公示。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 (七)发文聘任。根据公示结果,对相关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进行发文聘任,聘期一般为2年,聘期内实现动态管理。 六、其他 (一)本岗位工作年限、任职资格年限计算到2015年9月30日止。 (二)根据温州烟草系统工资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受聘人员在聘期内享受专业技术职务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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