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部门文件
乐清市烟草专卖局温州市烟草公司乐清分公司关于印发2015年度职业(岗位)技能等级聘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87/2015-176231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乐烟办〔2015〕29号
  • 发布机构:
  • 市烟草专卖局
  • 成文日期:
  • 2015-12-22 10:48:35
  • 有效性:
  • 有效

  各科室、部门: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职业技能类人员的成长通道,根据《温州烟草系统职业(岗位)技能等级聘用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经局(分公司)党组研究决定,现制定印发《乐清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2015年度职业(岗位)技能等级聘用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乐清市烟草专卖局 温州市烟草公司乐清分公司

  2015年1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

  2015年度职业(岗位)技能等级聘用实施方案

  根据《温州烟草系统职业(岗位)技能等级聘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聘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浙江省温州市烟草专卖局浙江省烟草公司温州市公司关于印发温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201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实施方案和温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2015年度职业(岗位)技能等级聘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温烟人联[2015]113号文件精神,结合乐清烟草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聘用范围

  乐清烟草业务类岗位和生产操作类岗位人员中具有与本岗位工作相对应的职业(岗位)技能等级资格的人员。

  二、聘用职数

  根据《聘用管理暂行办法》职数设置的相关规定,结合队伍结构、编制数量及取得的技能等级资格等实际情况进行聘用。

  (一)业务类岗位

  业务类岗位的职数分卷烟商品营销序列和专卖管理序列进行聘用。

  1、初级客户经理职数按需设置;中级客户经理职数按不超过业务类卷烟商品营销序列相应技能等级人员数的30%设置,设6职。

  2、初级专卖管理员职数按需设置;中级专卖管理员职数按不超过业务类专卖管理序列相应技能等级人员数的30%设置,设10职。

  (二)生产操作类岗位的职数按机关生产操作类、送货部生产操作类分别进行聘用。

  初级工职数按需设置;中级工职数按不超过生产操作类相应技能等级人员数的30%设置,其中机关生产操作类设1职,送货部生产操作类设8职,共设9职。

  三、申报条件

  各职业(岗位)技能等级的申报条件按照《聘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理论要求条件暂不执行。

  属于《聘用管理暂行办法》中解聘对象的人员,取消申报资格。

  四、组织机构

  为保证本次聘用工作的顺利进行,乐清市局(分公司)成立职业(岗位)技能等级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加盛

  副组长:李建林、李乐军

  成 员:项凌华、林宏渊、倪孟杰、周志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聘用的具体工作,项凌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张余成、包伟优、朱墨默、戴勇、周丁佩组成。

  五、聘用程序

  (一)公布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拟聘用岗位、拟聘职数、聘用条件等有关事项。

  (二)个人申请。应聘人员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职业(岗位)技能等级聘用申报表》,由所在部门提出推荐意见后,附相关材料(学历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等,送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聘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

  (四)公开竞聘。通过资格审查的中级职业技能等级申报人员需参加公开竞聘,在竞聘大会上进行竞聘发言,接受民主评议。由条线组织分条线开展竞聘工作。竞聘人数不足3人的,该岗位取消。

  通过资格审查的初级职业技能等级申报人员,直接通过民主推荐形式产生人选。

  公开竞聘/民主推荐由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五)确定人选。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业绩(权重为50%)、民主评议和民主推荐结果(权重为50%,其中中层干部占30%,基层部门负责人占30%,员工占40%)提出拟聘人员,报县局党组审批。

  (六)公示。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经党组审批同意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

  (七)发文聘用。根据公示结果,对相关职业(岗位)技能等级人员进行发文聘用,聘期一般为2年,聘期内实现动态管理。

  六、其他

  (一)为严格执行《温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调整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按照尊重历史、平稳过渡的原则,专卖、营销基层部门助理岗位人员实行过渡期管理,过渡期内预聘高级专卖管理员或高级客户经理岗位。

  1、预聘范围和职数

  预聘范围为专卖所(队)长助理、市场部主任助理(或市场经理),预聘职数不超过现有任职人数,设5职。

  2、预聘程序

  由县局(分公司)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进行推荐,填写《职业(岗位)技能等级预聘推荐表》,县局党组签署意见后报经市局(公司)人事劳资处(思想政治工作处)审核;审核后报市局党组研究。

  预聘人员由市局(公司)发文聘用。

  3、过渡期管理

  预聘高级专卖管理员或高级客户经理岗位仅适用于本次机构编制调整。预聘人员聘期到期后,按《聘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参加相应的职业(岗位)技能等级聘用。

  (二)根据温州烟草系统工资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受聘人员在聘期内享受职业(岗位)技能等级相关待遇。高级专卖管理员或高级客户经理聘用待遇参照班组长待遇确定,其他等级聘用按相关待遇标准执行。

  (三)本岗位工作年限、技能等级资格年限计算到2015年9月30日止。


附件下载:乐清市烟草专卖局、温州市烟草公司乐清分公司关于印发乐清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2015年度职业(岗位)技能等级聘用实施方案的通知.aip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