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乐清市市政园林局机关委员会关于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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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直属党组织: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乐组通〔2015〕68号)和《关于市直机关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乐机党〔2015〕114号)文件精神,结合市政园林系统各直属党组织实际,现就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动员部署,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对于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至关重要。各单位要在前阶段开展“三严三实”学习教育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再动员再部署,通过动员部署,把有关精神和任务要求及时传达贯彻到每一名党员,切实增强广大党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 二、开展谈心谈话,真诚沟通交流思想 谈心谈话可采取个别谈话、集体座谈等灵活方式进行,既要亮明自身问题和不足,又要诚恳指出对方问题,还要把准备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提出的批评意见谈出来,真正做到把问题谈开谈透、把思想谈深谈通。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要逐一谈心,党支部负责人要与党员普遍谈心,党员人数多的,可由班子成员共同参与谈。 三、列出问题清单,撰写简要对照检查材料 各党支部要认真汇总梳理征求到的意见建议,逐项讨论分析,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重点,提出具体措施。每名党员都要对照党员标准、《乐清市处置不合格党员暂行规定》(乐委办〔2013〕71号)以及参与“六城联创”、“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中心工作情况,对照中央和省市委提出的“不严不实”表现,深入查摆问题。 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支委成员和党员干部要形成发言提纲。 四、召开支委对照检查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党员大会召开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要召开支委对照检查会,以“三严三实”为主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开会时,可吸收不是支委会成员的行政班子党员干部参加。会上,党支部书记要将会前征求意见、谈心谈话等情况进行通报,并代表支部作班子对照检查,深入剖析原因,提出具体整改措施,支委对支部的对照检查提出意见、认领责任。之后,支部书记带头、支委依次进行自我批评,每人自我批评后,其他支委对其开展批评,待大家批评后,作简要表态。 五、召开支部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党性体检、民主评议” 召开支部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一般由党支部负责人主持。上级党组织要派人参加,确保会议有序召开。具体按以下步骤进行: 1、党支部通报情况并述职述廉。党支部书记通报支委对照检查会的情况。支部书记代表支部作对照检查和述职述廉报告,支委其他成员作书面述职报告。党员对支部的对照检查开展评议,提出批评意见。 2、开展党支部民主评议。由上级党组织参会人员组织参会人员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党支部进行民主评议(评议表格样式见详见乐政园机党〔2015〕61号附件二),评议结果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3、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员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进行,每名党员个人自评后,其他党员对其进行评议、提出批评意见。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分党小组进行。会前没有沟通好的批评意见一般不上会。党支部书记或党小组组长要带头指出其他党员的不足和问题,带动形成相互批评的浓厚氛围。 民主评议结合党员星级评定工作进行,主要内容是“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遵守党的纪律情况”。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进行投票测评,测评工作一般由上级党组织负责,不当场计票,测评结果分“好”、“一般”、“差”三种档次。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已参加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党员领导干部可不参加民主测评。 4、组织评定和结果运用。党支部要根据民主评议情况,结合平时掌握的党员现实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报局机关党委审定后反馈党员本人。对表现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或表彰,推动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对党员从事宗教、迷信作为职业谋生的或定期组织活动的负责人要一律党内除名;对经常出入宗教场所的、有信教倾向的、长期不发挥作用甚至起负面作用,以及形象较差的党员要列为警示党员,逐一落实帮带措施,促其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要按照《乐清市处置不合格党员暂行规定》(乐委办〔2013〕71号)作出组织处理。五星级党员的比例为10%,一般五星级党员定档为优秀党员。 5、制定整改措施。党支部要认真研究分析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理清哪些是支部要改的问题、哪些是单位要改的问题、哪些是个人要改的问题,做到所有需要整改的事项目标明确、措施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并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对长期外出的党员,原则上要参加组织关系所在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如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的,应向组织关系所在支部提交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书面材料。如已办理党员流动证的,可参加当地党组织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并将参会资料和评议结果反馈给组织关系所在支部。基层各党组织应提前书面通知会议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经批准没有按时参会的党员可通过网络视频等手段参与或将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意见在会前交所在党组织,由党组织书记在会上进行宣读。如不参会又不交书面材料的党员,可视情列为警示党员。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例外。 六、工作要求 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督导力度,确保取得实效。 1、做好结合工作。各党支部要将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双述双评”结合起来,认真组织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和党支部向党员述职述廉工作。 2、及时上报材料。2015年12月31日前,各党支部要将民主评议的党员个人登记表(附件3、4、5) 、《党员民主评议情况汇总表》(附件7)和《党支部“双述双评”工作评议汇总表》(附件8)报送局机关党委,附件7、8需同时报送电子稿(联系人,陈琼娇;联系电话,61889808;电子邮箱:385177580@qq.com)。市供水集团党委所属的各党支部,报市供水集团党委汇总后,统一报局机关党委。 3、切实加强领导。局机关党委和市供水集团党委将分别派人员参加并指导各直属党组织的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召开(具体安排详见乐政园机党〔2015〕61号附件三),确保市政园林系统各党组织的专题组织生活会高质量地完成。
附件:1、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汇总表 2、党员自评表 3、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4、民主评议优秀党员登记表 5、民主评议不合格党员登记表 6、党员民主测评表 7、党员民主评议情况汇总表 8、党支部“双述双评”工作评议汇总表
中共乐清市市政园林局机关委员会 2015年12月15日附件下载:乐政园机党〔2015〕70号关于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a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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