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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乐清市市政园林局委员会关于转发《关于全面推行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五不直接分管”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28/2015-176252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市政工程
  • 文号:
  • 乐政园党〔2015〕20号
  • 发布机构:
  • 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
  • 成文日期:
  • 2015-12-23
  • 有效性:
  • 有效

各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单位: 

  现将《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五不直接分管”制度的通知》(浙委办发〔2014〕8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乐清市市政园林局委员会 

      2015年12月15日
附件下载:乐政园党〔2015〕20号  转发《关于全面推行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五不直接分管”制度的通知》的通知.a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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