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乐清市市政园林局委员会关于国有企业负责人201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减亏增盈奖考核结果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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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乐政函﹝2013﹞66号文件精神,以及你企业2014年度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市局组织有关人员对你企业2014年度的经营业绩进行了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经局党委研究,并商市国资办,决定对你企业负责人给予减亏增盈奖。奖励标准为集团总经理36435元,其他班子成员按总经理奖励金额乘以核定的奖励系数执行;奖励资金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提取兑现,奖励资金列入企业年度经营成本,并纳入企业年度工资总额,实行单列管理。
希望受奖励的企业干部再接再厉、开拓创新,为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中共乐清市市政园林局委员会 2015年6月11日附件下载:乐政园党〔2015〕12号2014乐政园党企业考核通报.a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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