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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泗洲造纸作坊遗址等345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批复》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19/2015-176277
  • 主题分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体综合类
  • 文号:
  • 乐文【2015】119号
  • 发布机构:
  • 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成文日期:
  • 2015-12-24 00:00:00
  • 有效性:
  • 有效

北白象镇、虹桥镇人民政府,乐成街道、天成街道办事处: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泗洲造纸作坊遗址等345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批复》(浙政函〔2015115号)已同意我市上报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高氏家族墓地、真如寺石塔、乐清东塔,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百岁亭、万桥等5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现将批复转发给你们,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和《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保护管理措施,纳入地方城乡规划,切实加强文物保护工作。

  

 

乐清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51218


附件下载:乐文119 关于转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泗洲造纸作坊遗址等345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批复》的通知.aip
附件下载:乐文119附件 浙政函(2015)115号关于划定泗洲造纸作坊遗址等345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批复.pdf
附件下载:乐文119 关于转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泗洲造纸作坊遗址等345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批复》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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