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泗洲造纸作坊遗址等345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批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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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白象镇、虹桥镇人民政府,乐成街道、天成街道办事处: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泗洲造纸作坊遗址等345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批复》(浙政函〔2015〕115号)已同意我市上报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高氏家族墓地、真如寺石塔、乐清东塔,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百岁亭、万桥等5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现将批复转发给你们,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和《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保护管理措施,纳入地方城乡规划,切实加强文物保护工作。
乐清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5年12月18日 附件下载:乐文119 关于转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泗洲造纸作坊遗址等345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批复》的通知.aip 附件下载:乐文119附件 浙政函(2015)115号关于划定泗洲造纸作坊遗址等345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批复.pdf 附件下载:乐文119 关于转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泗洲造纸作坊遗址等345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批复》的通知.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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